银监会拟强制取消银行多项收费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备受关注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已在8月6日下发至各家商业银行和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征求意见。 这份《意见稿》明确规定,对包括同城同行存款在内的7项服务,商业银行将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此外,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进行公告。
今年7月28日,国家发改委在回应“部分商业银行把同城ATM跨行取款服务收费由2元提高一倍”的新闻时曾透露,发改委正配合银监会研究起草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当时国家发改委也表示,这份对于商业银行收费项目给出明确规定的文件,将待广泛征求包括消费者在内的各方人士的意见后,进一步修改完善。 记者昨日证实,这份《意见稿》目前确已下发至各大商业银行。
七大服务应免费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意见稿》规定,商业银行对客户提供以下7项服务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这包括:同行个人储蓄账户的开立和撤销;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撤销;同城同行存款、取款、转账业务;无论以电子形式,还是纸制形式,银行提供的不超过1年的本行对账单服务不得收费;通过银行柜台、ATM、电子银行等提供的境内本行查询服务也不可以收费;通过POS、ATM机,或者转账电话提供的境内跨行查询服务;密码重置服务相关费用纳入账户、密码、电子证书等挂失费处理,不得单独收费。 而目前,对于上述不少服务,银行都是要收费的。譬如,密码挂失在有些大银行要收10元,此外部分银行甚至对跨行查询也是收费的。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商业银行应对有些账户免收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比如:单位指定用于发放工资(含退休金)的银行账户、住房公积金账户;已签约用于偿还个人贷款且对应的还款合约尚未终止的银行账户等等。 此外,《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对同一账户不得同时收取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 《征求意见稿》又规定,商业银行办理代收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费用以及代付工资、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代收代付业务,应按照“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收取手续费,不得向委托方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收费项目均须公示
对于收费的项目,《征求意见稿》要求,商业银行执行相关服务价格前,应至少提前5个月在相关营业场所显著位置、主要媒体和商业银行网站进行公告,使客户享有获得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客户在使用服务前明确表示不接受相关服务价格的,商业银行应及时终止相关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客户接受服务。
对于在同一银行开立多个账户的客户,商业银行在开立账户时,应明确告知年费、账户管理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等服务价格信息,并可采用柜台工作人员提醒、网站公告、电子银行操作界面提醒、对账单标注等多种方式向客户进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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