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炭期货获批上市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在近日举办的“2010东北亚夏季煤炭交易会”上,大连商品交易所总经理刘兴强表示,大商所将争取在今年推出焦炭期货新品种,为焦煤企业、焦化企业、钢厂和贸易商提供新的避险工具。
推出时机逐渐成熟
“期货新品种上市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对其产业、合约设计、交割规则等做详细的研究准备工作。”东兴期货研发中心总经理吕国文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大商所的PVC在2009年上市后,今年上市焦炭期货比较合情合理;在钢材期货上市平稳运行,作用逐步发挥之后,焦炭期货上市的时机逐渐成熟。 对于焦炭期货,市场可谓是“千呼万唤”。早在2007年,大连商品交易所就声称已经完成了焦炭期货的合约和规则的初稿,准备择机推出焦炭期货。2009年,山西省焦化行业协会与大连商品交易所签订了合作协议,目的是共同推动焦炭期货的上市。 焦炭行业面临的现实困境则让焦炭期货市场的建立愈发紧迫。据了解,焦炭是下游钢铁行业的主要炼钢原料,上游产业是焦煤,这让生产焦炭的焦化企业两头受挤压。金融危机后,焦化行业一直陷入全行业亏损的困境,2009年A股5家焦炭上市公司中就有4家出现了亏损。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最新发布的6月份我国焦化行业运行情况显示,由于钢材价格和需求回落,焦炭需求疲软,焦炭产能过剩和企业竞争加剧,国内焦炭价格连续第6周下调,累计最大跌幅超过7%。 刘兴强表示,煤炭一直是我国重要的基础能源,近年来由于众多因素共同作用,导致焦炭和焦煤价格波动幅度大、频率高,加之焦煤行业与焦化行业未能协调发展,给焦化及其相关行业带来严重影响。而开发煤炭期货品种,对于保障国民经济平稳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大商所经过认真调研、论证选择首先推出焦炭期货,焦炭期货上市后下一个重点是研究焦煤期货。
意义不仅限于煤炭行业
吕国文认为,对于焦煤、焦化企业而言,焦炭期货的推出使得焦炭价格对市场反应更加灵敏及时,有助于相关企业合理安排生产和销售,通过期货所具有的套期保值功能来规避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的风险;同时也有利于拓宽企业的销售渠道,提高焦炭市场的活跃度和流动性。 焦炭期货的意义不只限于煤炭行业。吕国文指出,对于焦炭主要用户的下游钢厂而言,一方面可以通过焦炭期货来锁定价格,规避原料价格上涨风险;另一方面也可以及时追踪价格变化调整采购策略,同时期货的上市也可以拓展企业的采购渠道。贸易商则可以通过期货工具来有效锁定贸易利润,规避焦炭购销价格风险。 除了避险功能之外,增强中国焦炭的定价权也是推出焦炭期货的题中应有之义。 2009年,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推出了焦炭现货交易,希望借此助力发现中国焦炭的“世界价格”。在此之前,山西焦联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也推出了类似的焦炭交易品种。不过,业内人士表示,现货交易发现价格的功能比期货交易要弱,期货交易仍然是一道绕不开的坎。 据了解,近年来,世界煤炭贸易格局正发生深刻变化,亚洲已成为下阶段主要煤炭消费区域。我国由传统的煤炭出口国快速转变为净进口国,与国际市场关联度越来越高,2009年我国煤炭净进口量超过1亿吨,其中炼焦煤累计进口3449万吨,同比增长4.03倍。 银河期货分析师刘慧茹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2009年国内焦炭总产量占到世界产量的近60%,天津港出口焦炭的FOB价格也已经成为世界焦炭市场的基准价格。因此,焦炭期货上市后,随着参与度和认知度的不断增强,价格发现功能将可更广泛地影响国内焦炭的产量和贸易量,进而影响到中国的出口价格甚至上游焦煤价格,并最终增强我国在国际焦炭市场的定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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