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我国艺术品拍卖行业的首部推荐性标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已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对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的拍卖图录、委托竞投等重要术语做出了界定,并规定了拍卖活动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 据悉,标准中最重要的内容,就是结合文物艺术品拍卖实践,对拍卖程序中的拍卖标的征集、鉴定与审核、保管,拍卖委托、拍卖图录的制作,拍卖会的实施,拍卖结算,争议解决途径,拍卖档案的管理等主要环节做出详细规定,以便于拍卖企业直接依据标准开展经营活动,便于拍卖各当事方积极参与拍卖,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标准还以附录形式,提供了委托拍卖合同、竞买协议、委托竞投授权书、成交确认书等四项重要的法律文书范本,为相关当事各方提供了最具有实用性和操作性的依据。 业内人士认为,标准的出台将有助于提高拍卖企业整体管理水平,防范经营风险,保护相关交易人的合法权益,为我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自2007年起,为规范文物艺术品拍卖行为,维护良好的拍卖交易秩序,商务部开始组织有关单位起草制订规程。在历经近3年的起草制订过程中,中国拍卖行业协会艺委会组织了行业内外的众多专家开展研究起草工作,汲取了一批优秀拍卖企业多年积累的经验,前后经历了10多次修改才成终稿。 记者了解到,在此前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举办的“《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宣贯新闻发布会暨执行承诺签字仪式”上,中国嘉德拍卖有限公司代表35家国内骨干文物艺术品拍卖企业向社会各界宣读了《<文物艺术品拍卖规程>执行承诺书》,表示将恪守行业道德,自觉落实执行规程,并将根据规程重新审视企业自身业务操作规范并加以改进;此外,相关企业还承诺对未能认真执行规程的,将自愿接受行业自律的处罚和社会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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