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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财政”融资平台保障公租房建设
2010-07-02   作者:作者:记者 徐旭忠 刘健/重庆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重庆的公共租赁房制度是符合国际潮流的,对破解城市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社会各界普遍认可。然而,也有人心存担忧和质疑:如此大规模的建设公共租赁房,资金从哪里来?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支撑,公共租赁房模式能否长期持续下去?
  经济适用房便是例子,经济适用房这种仅仅需要政府免费提供土地和减税的方案都无法完成其多年的建设规划,而公共租赁房不仅需要政府免费提供土地,还要出巨资建房,其收回投资是一个长期过程而非像经济适用房可通过售卖立即回收建安成本,这对地方政府财力构成压力。这样的担忧不无道理。根据测算,未来若干年,重庆市将在主城区建2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市政府需无偿拿出30000亩左右的土地。即使就低按每亩土地200万元计算,政府也将因此减少土地收益600亿元。再加上建安成本,政府至少因此付出1000多亿元。
  重庆有关公租房建设优惠政策明确指出,公租房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免征城市建设配套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而其租售也免征营业税和房产税,政府收购、改建住房作为公租房的,亦免收相关税费。基于此,重庆市公租房建设成本中一大部分并不需要财政直接支出。以主城区2000万平方米的建设量计算,成本约为1000亿元,但这一“免征免收”政策可直接减少500亿元的资金投入,也就意味着只需支出500亿元资金。而500亿元资金分摊到若干年,每年政府只需支出几十亿元的资金就可以了。
  记者了解到,为了保障公租房建设资金,重庆将重点依赖国有资本发挥“第三财政”的作用,为公租房提供强大的财力支撑。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表示,重庆的公租房始终姓“公”,建设主体是市政府和各区县政府,产权由国有的集团公司和区县政府性投资公司持有,建设在财政性投入和各项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国有集团等操作主体以国有资本托盘,确保了公租房的公共保障属性。重庆的公共租赁房建设,先期试点由重庆市地产集团为建设主体,投资建设主体拥有所建租赁房的完全产权,享有升值收益,但无房屋的定价权和转让权。
  重庆市地产集团董事长周天云介绍,今年计划投入公租房建设资金7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土地出让收入5亿元,由于廉租住房与公租房一体,重庆将把国家对廉租住房的补贴集中放在里面,计有6.2亿元;此外,重庆市地产集团将用它的国资预算以及融资能力,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30亿元,同时争取政策性和商业性银行贷款。
  重庆的公租房建设还有一本“大账”。今年开工建设的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总投资大约需要150个亿。再算收益,如果50平方米的房子住四个人,人均月租金200元,25平方米住一个两口之家,月租金400元,对中低收入阶层显然比较合适。算下来,1000万平方米年租金收益近19亿多元,整个投资的收益率约6%。
  从长远的“大账”算政府的投资也划得来:按照重庆市的城市发展规划,未年若干年,重庆市主城区人口将达到1000万人,比现在的人口增加400万,假定有20万人是投资者,人均投资是100万元,可以增加产业性资金投入2000亿元。假定20万家企业年平均营业额400万元,全年总产值就高达8000亿元,而营业税则可以高达500亿元之多。另外,400万人就业,按年收入四万元计算,拉动消费则高达1000亿元之多。
  重庆工商大学经济学专家唐路元认为,公租房改善了投资环境与创业环境,这是重庆的一笔“大账”。政府应主动放弃卖地生财的“小账”,在投资环境、民生工程方面多投入,藏富于民,为民生财,政府的利益和全社会的利益正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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