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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照片 |
近年来,由于材料珍贵,制作也全部采用传统手工工艺,红木家具价格连年上涨,每套动辄达到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元。然而记者走访北京市场发现,由于缺乏明确统一的鉴定标准,红木家具市场出现大量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的现象,严重损害消费者和合法经营者的利益。
天价家具遭质疑
2008年6月,北京银基天创投资有限公司以590万元的价格从北京劲飞红木家具厂购买了10余套家具,其中包括紫檀、红酸枝、花梨木等名贵品种。 今年4月,银基天创的负责人无意间发现,一件紫檀条案底部的木料露出白色,随后,又陆续在10余件家具上发现颜色异常的木料。银基天创将5块可疑木料送到专业部门检测。 国家家具及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显示:“依据G
B/T 18107-2000《红木》和G B/T
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标准检验,该材种不能称作紫檀。” 在银基天创提供的《北京市家具买卖合同》中,家具名称标称为“紫檀”,质量标准为“一级”。银基天创要求劲飞红木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按照合同全部金额双倍赔偿。 5月25日,记者随银基天创的律师来到位于北京昌平区的劲飞红木家具厂。劲飞红木董事长吴新建认为,家具中出现其他木料不是故意造假,“一块两块可能是工人不小心,也可能是其他原因”。 吴新建提出,按照轻工业部《深色名贵硬木家具》行业标准QB/T
2385-2008的要求,只有标称“全XX家具”,才意味着家具全部由这种木料制作;而像银基天创的合同上只标称“紫檀家具”的,允许有不超过10%的“边材”。 吴新建称,可以将出现问题的价值341万元的紫檀家具,加价200万元“回购”,若银基天创坚持全部合同都要退货,那就必须双方寻找一家权威鉴定机构,将所有家具全部锯开,逐一鉴定。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北京凯亚律师事务所董来超律师,他表示,到底是“全紫檀家具”还是“紫檀家具”,经营者有义务告知消费者。如果经营者明知,而消费者不知,那么经营者就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存在欺诈行为。 此外,董来超认为,《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作为行业规范,也存在规定不明确、不详细的问题,导致了双方存在争议。
红木家具市场“水”有多深
据媒体报道,2008年,河南消费者刘女士在劲飞红木购买了价值850万元的黄花梨家具,在合同 中 约 定 材 质 为 “ 降 香 黄 檀 , 俗 称 海
南 黄
花梨”。随后消费者发现这套家具的材质是价格低了数倍的越南黄花梨,便以欺诈为由将劲飞红木告上法庭。 今年5月,北京昌平法院以没有权威机构能对家具材质是否为海南黄花梨作出鉴定,且原告未能提出证据证明劲飞红木出售家具时有欺诈行为为由,驳回刘女士的诉讼请求,消费者一审败诉。 针对法院判决提出的“没有权威机构”问题,记者先后采访了北京市质监局下属的木材家具质量监督检验站和中国林科院下属的木材工业研究所。北京市家具质检站工作人员听说记者要求鉴定“海黄”和“越黄”后表示,只能鉴定木材是否为黄花梨,“区域无法鉴定”。而中国林科院的鉴定人员说,在国家标准中,只有香枝木的规定,“海黄”“越黄”的说法是市场上的称呼,国标并不承认,只能对木料是否属于香枝木进行鉴定。 在位于北京昌平区的劲飞红木展厅,销售者告诉记者,自从那起官司后,他们不再以“海黄”“越黄”为称呼,而是统称为“香枝木”。“我只能告诉你这套香枝木家具卖100万元,那套卖10万元,你要是相信100万元这套是‘海黄’,就买100万元的。”销售者说。 在东三环一家家具展厅,销售人员向记者推荐了红酸枝“老料”的家具,比标称“新料”的家具价格高出一倍。 记者注意到,所有的家具销售者均没有提到《深色名贵硬木家具》标准中对于“全X
X家具”和“X
X家具”的规定。 一位从业多年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所谓“红木家具”,实际上是指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铁刀木属树种的心材,其下又分八类,即紫檀木、花梨木、香枝木、黑酸枝木、红酸枝木、乌木、条纹乌木、鸡翅木,这些树种又可以按照产地划分,不同产地的木材可能产生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差价。 “如果不是长年泡在这些木材里,很难准确分辨出这些木料的产地、新旧。”业内人士说,以“越黄”冒充“海黄”、以“新料”冒充“老料”、以其他材质木料混入名贵材质、产品实际尺寸比样品缩水等行为已经成为市场上一些不法商家的“潜规则”。
天价家具拷问经营者道德底线
北京工商联收藏品商会副会长、北京爱家红木大观楼总经理王艳说,上世纪90年代,市场上出现了红木家具的消费热潮,2004年至2006年市场出现高峰。在市场正常的情况下,不同材质的木料每年增值在10%-30%,这也导致以投资为目的的红木家具购买热。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郎丹柯介绍,今年以来,北京市消协已经接到关于红木家具的投诉16起,其中4起与红木家具在靠背、横梁等部位使用其他木料有关。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导致红木家具市场混乱的原因包括国家红木标准不明确、鉴定体制不全、缺乏有效约束等。 首先,通行的国家《红木》标准中,对于一些类别的红木包含哪些木材并没有明确规定。例如争议颇多的海南黄花梨与越南黄花梨,按照《红木》的规定,海南黄花梨属于“降香黄檀”,但越南黄花梨是否属于这个树种,一直没有定论,导致市场上乱“花”迷人眼。 同时,对红木的鉴定没有权威机构。目前国内对木材进行检测的部门多为一些木材研究所,这些机构往往只能鉴定到“类”,而影响某些木材市场价格的关键“产地”却无法做出鉴定。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在鉴定红木家具的材质时,往往只能依靠经验、感觉进行判断。 对于有厂家以《深色名贵硬木家具》中关于家具名称的规定作为开脱的理由,郎丹柯认为,行业标准作为行业内规定,不具备普遍性,对消费者来说,很容易将“XX家具”理解为家具整体采用这种材质。他认为,在销售过程中,即使厂家制造的产品符合行业标准规定,但如果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家具使用的材质情况,仍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而对于厂家是否严格执行行业标准生产产品、是否按照行业标准向消费者明示家具材质等,并没有相应处罚。 王艳认为,由于红木的专业性比较强,消费者在购买时首先要进行简单学习,最好有一些红木样板,熟悉不同材质木料花纹的特点。在购买时,消费者要选择正规卖场,一定要索要有效的销售凭证,在凭证上必须明确注明红木材质的科学名称和拉丁文名称,并明确材质的产地、使用边材情况等。 “作为经营者,我们都希望这个市场能够正规、阳光。”王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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