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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人须认真对待投保书影印件及回访电话
2010-06-18   作者:卫江山  来源:经济参考报
 

    案例:朱先生半年前决定为自己的儿子投保一份商业保险,但由于对保险产品知之甚少,所以通过朋友联系到一位保险代理人,希望能得到一些专业指导意见。此代理人在未详细了解朱先生家庭情况的情况下盲目向朱先生推荐了一款投资分红型保险。由于是朋友介绍,朱先生碍于面子,半推半就地在投保书上签了字。
  半年之后,朱先生感到为孩子投保的这款保险年交保费有点偏高,难以支付。这时,朱先生拿出了保险合同。
  但在查看合同过程中,朱先生突然发现在投保书影印件部分存在许多问题:在投保人年收入一栏填写的是10万元人民币,而自己的实际年收入在3万元上下;另外,保险合同中影印的投资分红演示利益与代理人口述内容大相径庭。朱先生随即拨打了此保险公司的全国客服电话,要求投诉,并要求无条件退保。保险公司客服回复说,在半年前公司客服已经对朱先生进行过电话回访,当时朱先生投保的保险正处 于 犹 豫 期 状 态 , 朱 先 生 对 保 险 合 同 的 内 容及产品的相关条款并未提出任何疑问,因此不能满足朱先生的无条件退保要求。对此,朱先生感到非常气愤,决定向保险行业协会提出投诉……
  解读:上述案例告诉我们,当您收到保险合同正本后一定要重视以下两大问题:

  一、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内容及投保书影印件。

  在以往接触的消费者当中,有部分朋友在办理投保手续时觉得投保书填写过程比较烦琐,所以只在投保人签名处签字,其他的东西由销售人员代填写。
  如果投保书告知内容不是由您本人亲笔填写的,那么在收到保险合同正本后,您需要认真核对以下几个内容:
  (1)保险合同关系人的姓名及证件号码是否正确;
  (2)投保书影印件中,投被保险人工作及风险等级情况、健康告知情况、家庭收入及负债情况是否与本人实际情况相符;
  (3)保险责任及相关利益是否与代理人描述的相吻合;
  (4)保险的交费方式及领取方式是否与您的想法一致;
  (5)您的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是否正确;
  关于上述内容,如果您觉得合同里所描述的与实际情况或之前了解到的情况不相符,那么您需要在收到合同后十个工作日(犹豫期)内及时向保险公司反映,以保证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二、重视保险公司的电话回访。

  中国保监会于2010年2月11日颁布了《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在本次规定中明确提出保险公司需建立严格的电话回访制度。本规定于本年度5月1日正式实施,笔者了解到,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已经开始按照规定中所提到的内容完善自己的电话回访工作。
  通常,保险公司会在收到客户递送的回执确认书之后与客户取得联系,进行有效的电话回访。作为投保人,一定要认真对待回访电话,不可随口敷衍。
  首先,要阅读保险合同之后再回答回访电话的提问。如果您还没有仔细阅读过保险合同内容,可以让客服人员稍后再打来;
  其次,可以让电话回访的客服人员为您再次详述所购产品的保险利益,如果您发现客服人员所描述的内容与之前销售人员所说的不一致,需要向客服回访人员及时反映;
  另外,对于日后理赔及服务方面有什么疑问,您可以向回访人员提出,电话回访人员有义务向您详细解答。
  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会不断健全。未来,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必定受到更大限度的保护。当然,在投保的过程中,消费者首先要对自己负起责任,认真对待投保各项流程,以确保万无一失,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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