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报道,近日,一篇名为《史上最糊涂的审判——现代版葫芦僧断葫芦案》的热帖指称,安徽省东至县人民法院在具体作案时间都不清楚的情况下,竟判定三名男子在“2008年二三月份的一天下午”犯下了强奸罪。对此,该县法院负责人称,这是因为公安局没有查清楚。案发时间等基本事实都没查清,审判程序本不该启动。如此司法生态,让人担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