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辞旧迎新,乃各行各业做总结的时节。《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一年过去了,这部法规落实如何呢?根据近期媒体报道,可以概括为一句话,普遍不如人意。1月13日南京市广播电台“937”频道披露:对于“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落实得比较好,但尚未听说有哪家民营、私营企业落实的。这些企业既不安排职工带薪休年假,也不遵规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有些单位职工甚至根本不知道“职工带薪年休假”是怎么回事。而当记者询问当地劳动仲裁机构,这方面的投诉多不多时,答曰:“零投诉。”又问如何看待这个“零投诉”,答曰:“不好说。”
点评:全球性金融危机眼下似乎成为企业种种侵权行为的最好借口,克扣拖欠工资,不发加班工资,以及拒不执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都是为了“共度时艰”。其实,这种论调很乏力,破绽马脚不驳自露。在没有发生金融危机之前,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时候,一些用人单位照样克扣职工工资,这又如何解释呢?我们要警惕不良企业把金融危机当作非法逐利的由头,把“共度时艰”当作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挡箭牌”和“遮羞布”,而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主人翁责任感,恰恰是企业凝聚人心、增强信念战胜困难的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