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官启事
    2008-10-09    文/李甘林 图/赵顺清    来源:西安晚报

  海南省文昌市锦山镇主街道一根水泥电线杆10天前被大货车撞成两截,悬在空中摇摇欲坠。附近居民向有关单位呼吁10天无人管,当地居民无奈之下,在水泥杆上张贴一则启事,寻找有关部门领导。(10月7日《海南特区报》)

  一根水泥电线杆被大货车撞成两截,悬在空中摇摇欲坠,险象环生,随时都有酿成人员死伤的危险,这一险情惊动了群众,也惊动了记者,可就是无法惊动该负责的职能部门,以至于群众被迫发出启事,请有关部门前来认领遗失的“部门职责”。
  都说群众利益无小事,“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也写在规章里,可为什么这则“寻官启事”发出后,依然无法让该负责的部门出来担责呢?
  可能有这样一种解释,即水泥电线杆断裂虽然是群众发现的,也发出了“寻官启事”,但由于没有引起上级职能部门的重视,下级职能部门哪会高效率地清除这一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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