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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义乌一家幼儿园对全园的家长们进行了一次“父母执照”考试,内容包括一些保育、教育和生活常识,成绩出来之后,有80%的家长达到合格线,被学校颁给了“父母执照”,而其他20%的家长因为成绩不过关被通知明年重考。(6月16日《钱江晚报》)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教育对孩子的成长非常重要。学校用颁发“父母执照”的方式,督促家长重视对孩子的启蒙教育和学前教育,这对形成家庭、学校教育合力,优化育人功能,显然具有积极意义。然而,育人毕竟是一项复杂而系统的工程,从来就没有一劳永逸的教育,一张“父母执照”并非家庭教育的全程通行证。“父母执照”不能一考了之,这种有益的尝试尚须完善。
首先,“父母执照”的认证应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笔者以为,对家长的培训和认证考试,应该在体现《教育法》要求的前提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专业教育机构来承担,这样“父母执照”才会生效。其次,“父母执照”不能停留在书面考试的层面上,考取“父母执照”不是最终目的,学前教育机构应该多把功夫用在对家长的培训、监督和跟踪指导上,只有这样,推行“父母执照”的有益做法才不会流于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