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汶川地震发生后,陕西省内公路对各类救灾车辆免收通行费,一些车主竟挖空心思,伪造证件,企图偷逃公路通行费。截至27日,已有770辆假冒救灾车辆被惩处,追缴通行费近45万元。(5月28日《西安晚报》)
针对“李鬼车”借救灾名义逃费,陕西省高速公路管理部门表示今后将不断加强打假追费力度,确保通行费足额征收。他们同时建议,国家应该明确规定和统一识别标准,以打击假冒救灾车辆。笔者觉得这样还不够,警方应尽快查出源头——逃费者(包括车主及货主),公开曝光并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惩处假救灾名义逃费者,以净化社会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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