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去黄光裕化”有利于再融资
能否以职业经理人队伍取代家族经营尚存悬念
    2010-08-09    作者:记者 侯云龙/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8月7日,有消息称,国美电器起诉黄光裕一事,已和香港证监会沟通,起诉基于香港证监会的调查。随后,记者尝试联系国美和黄光裕全资公司ShinningCrownHoldingsInc,但截至发稿为止,对方均未作出回应。专家表示,“去黄光裕化”对国美而言是件好事,一个以职业经理人为主的国美管理团队,更容易得到投资方的青睐。
  分析人士认为,国美电器诉黄光裕表明,以陈晓为首的职业经理人团队和以黄光裕为首的黄氏家族,对于国美掌控权的争夺,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美国万通投资银行控股银行集团董事赵立峰表示,目前国美和黄光裕间的“斗争”,是围绕公司管理控制权的一系列的争夺,不但涉及股权,还有关公司未来的管理模式和战略转变等根本性的方针和政策。
  8月4日晚间黄光裕通过其全资公司ShinningCrownHoldingsInc致函国美,要求举行临时股东大会,“撤销陈晓的董事及董事局主席”和“孙一丁的公司执行董事的职务”,同时提名邹晓春和黄燕虹(黄光裕妹妹)为国美的执行董事;8月5日下午,国美方面突然向香港高院递交诉状,对黄光裕进行法律起诉,称其在2008年1月及2月前后回购公司股份中违反公司董事的受信责任及违反信托责任,故寻求赔偿;随后,8月6日凌晨黄光裕作出反应,再次通过ShinningCrownHoldingsInc发布声明,称国美在公告中存在欺骗投资者行为,呼吁投资者支持大股东重组董事局。
  声明中称,“公司于7月19日就派出代表与陈晓商谈重组董事会事宜,双方一直持续商谈到8月4日晚上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后,才向国美董事会发出了‘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函’。8月5日上午,国美董事会召开了紧急会议,当日下午才到香港高等法院起诉黄光裕。”
  对此,国美新闻发言人赵彤向外界透露,两件事情并没有关联,只是时间比较巧合;并称过去几个月,国美就已对黄光裕进行了内部调查。
  其实,国美董事局和黄光裕间的过招从去年就已开始暗战。
  去年1月18日,陈晓被正式任命为国美董事局主席兼总裁,并引入贝恩资本,使得黄光裕家族的股权比例大幅降低至35.55%;今年5月11日国美股东周年大会上,黄光裕在12项决议中连投5项否决票,包括委任贝恩投资董事总经理竺稼等三人为非执行董事的议案,此后,国美电器紧急召开董事会,重新委任贝恩三名前任董事加入董事会;6月28日,国美任命常务副总裁王俊洲为公司总裁,原总裁陈晓担任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由于王俊洲是黄光裕旧部,此举一度被认为是双方相互妥协;7月7日,国美公开股权激励细则,包括陈晓在内的105位国美管理层将获得总计3.83亿股的股票期权,约占现有已发行股本的3%。方案实施后,有可能进一步稀释黄氏家族在国美的股权比重。
  目前黄光裕家族持有国美33.98%股权,但根据国美提出的提前转化2016年可转换债券计划,债转股之后,黄光裕家族所持股权将被稀释到31.7%。而贝恩资本的股权目前已经达到23.5%。对此,伦敦花旗银行分析师梁嘉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目前黄氏家族和贝恩的股权比重,都低于34%——用以对抗股东多数表决权(2/3)的提案的股权底线。因此,日后黄光裕和国美董事局,围绕股权的争夺会进一步加剧。
  梁嘉认为,目前很难断定谁是最终的赢家。如果国美以发行新股等方式,进一步改变目前股权结构,黄光裕家族所持股权很有可能下降到30%以下。但黄光裕家族目前仍是国美第一大股东,会尽全力将贝恩资本踢出董事会,并想方设法阻止董事会发行新股;在之前的审判中,巨额罚款已致使黄光裕手中大量资金流失,国美状告黄光裕罪名一旦成立,黄光裕同样要面临巨额赔偿。届时通过二级市场保证34%股权会很有难度。不过,中小股东一般也不愿意自己的股权被稀释,因此有可能在关键时刻站到黄光裕一边。
  北京大学风险投资研究所研究员马光远则认为,黄光裕一方胜算不大。他指出,黄光裕家族第一股东地位岌岌可危,公司管理团队又一边倒地支持陈晓,在公司实质上已经置于陈晓等管理层掌控之中的情况下,黄光裕家族既拿不出任何置对方于死地的方法,又缺乏“统战”的工具,这场控制权争夺大战,刚刚敲锣,其实输赢已定。
  梁嘉认为,从公司未来发展角度出发,“去黄光裕化”对国美而言是件好事。他分析,国美已向外界公布了未来五年的发展战略:每年销售复合增长率目标为15%;2014年,销售规模将实现1800亿元,有效门店将达2000家。但由于受黄光裕案件影响,目前国美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的能力大打折扣,需要依靠贝恩资本等资方强有力的支持。因此,以一个职业经理人为主的管理团队,更容易得到投资方的青睐。
  梁嘉表示,目前国美的状态,是一个上市公司的必由之路。从国外公司发展的经历来看,都是职业经理人队伍取代家族经营,这已经成为欧美企业发展的固定模式。这样能排除个人权力对股东和公司的左右,消除负面影响,使中小股东和员工利益得到有效保护;同时还能确保公司作出正确决策以及更加高效的运转。不过,对于国内企业而言,“去家族化经营”的理念,并未深入人心。家族成员对企业的控制在国内上市公司中,依旧屡见不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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