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公积金贷款建保障房 须防挪用
    2010-08-09    作者:记者 于璐/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8个试点城市名单确定,133个经济适用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为申请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额度约493亿元。
  早在去年年底,经国务院同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监察部、审计署、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半年后,公积金贷款援建保障房试点终于敲定。在这段时间里,有关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的讨论一直是网络热议话题。有网民认为,此举不但将为保障房建设解决一部分融资问题,还将有利于拓展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不过,也有网民担心,闲置公积金在支持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可能会被挪作他用,因此公积金的使用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支持保障房建设责无旁贷

  署名“陈杰”的博客文章说,住房公积金可以也必须为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收购、维修和管理提供(有偿)融资,否则就很可能会失去其立足之地和存在价值。
  有网友指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供的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年末,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超过1.2万亿元,其中被闲置资金已经达到数千亿元。在未有更好运用该资金的情况下,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成为不选之选。
  署名“清水涟花”的博客文章说,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是拓展住房公积金投资渠道的一个重要举措,有利于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扩展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性内涵,提升住房公积金在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中的地位,拓宽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是否会被挪作他用

  有网民担心,闲置公积金在支持保障性住房过程中可能会被挪作他用。署名“70后男人”在其博客文章中说,只怕国家的政策会被房地产从业者考虑如何变成自己的现金流,这个贷款利率总比银行商贷低得多,到头来还不晓得肥了谁。
  有些网民担心:届时缴存者恐怕将不能分享收益,而只能承担风险。还有评论说,巨额公积金贷款审批和监管权下放到地方,公积金的使用安全问题显得尤为重要。
  也有网民认为,公积金没有带动住房投资的义务。署名“蒋玉贺”的博客文章说,由公众缴纳的公积金本身是属于政策性的住房储蓄资金,其保值是首要的,增值是次要的。作为所有权属于社会公众个人的资金,根本没有义务来带动住房投资。
  署名“law yer_w u”的博客文章说,我国关于公积金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国务院颁布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该条例明确规定公积金只能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在公积金投资增值方面该条例也规定只能用来购买国债。严格限定公积金的用途,主要是防止公积金呆账坏账的产生,以确保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害。“law yer_w u”认为,国务院应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确保做好事也有法可依。

  必须将风险管理放在首位

  有网民建议给予银监会、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部门相应的权利和监管职责。
  署名“陈杰”的博客文章说,住房公积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支持,需要有足够的法律规范,高度健全的管理监控机制,而且最重要的是,必须是在不损害缴纳人利益的前提下,此外还要有足够的组织制度再造和配套政策体系。
  “清水涟花”的文章提出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一)必须将项目贷款风险管理放在首位;(二)住房公积金支持公共租赁房建设贷款的偿还资金应纳入政府财政预算;(三)加大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中心资金管理运作水平。
  署名“胡松”的博客文章则建议,开拓更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最主要的是尽快批准成立更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产业基金,尽快扫清房地产产业基金成立的法律障碍,尽快制定引导性、鼓励性政策,调动民间资金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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