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再发力严打内幕交易
    2010-07-20    作者:记者 方家喜/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正细化完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两个认定指引,加快推进“信息披露违法”“会计机构人员证券违法”两个认定指引的出台,建立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三位一体”工作机制

  7月15日,上市公司中山公用发布公告称,公司原董事长和总经理涉内幕交易已被正式批准逮捕。至此,监管部门今年以来处理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已超过50起。
  据记者了解,针对日益增多的内幕交易案件,中国证监会正在会同有关方面继续细化、完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两个认定指引,同时加快推进“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责任认定指引”和“会计机构人员证券违法认定指引”等规则的出台。另外,证监会与两大交易所共同构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打击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

  已调查51起内幕交易案件

  日前,记者从中国证监会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年以来,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了打击力度。截至目前,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51起,占2010年新增案件近60%。
  据了解,2008年以来,证监会共调查内幕交易案件227起,占新增564起案件的40%,其中立案61起、非正式调查166起,依法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6起,重点查处了杭萧钢构、延边公路、中关村、高淳陶瓷、中山公用等一批大要案件。
  据有关监管方面总结,全流通以后证券市场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呈现四大变化:一是利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案件不断增多;二是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有扩大趋势,涉案主体更加多元和复杂,有个人,企业,公职人员、重组方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也有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服务人员,以及其他因职务关系知悉内幕信息的人员;三是内幕交易手段日趋隐蔽和复杂;四是内幕知情人通过控制自己亲属的账户或将内幕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交易已经成为内幕交易的主要形式。

  拟订和完善“四大指引”

  记者了解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已经完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认定指引(稿)》,并多次召开了《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认定指引(稿)》座谈会。各地派出机构相关处室负责人,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律部负责人,以及上市公司高管参加讨论和论证。
  辽宁证监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在多次论证会上,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参会人员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遇到的实际案例,从便于日常监管和增强可操作性方面提出了意见。上市公司高管结合日常经营过程中所遇到的实际问题,着重从认定信息披露违法严重程度应考虑的因素、以及免责情形、实质性重组的概念,以及实质控制人变化是否可以作为免除前任责任人的责任等方面提出看法和建议。
  “经过多次调研和讨论,取得了积极成果,为《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责任认定指引》的早日出台打下了良好基础。”深圳交易所有关人士表示。
  另据了解,《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证券违法行为认定指引(稿)》也已拟订完毕。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人士表示,为这一指引更加完善,去年以来监管部门在处理有关内幕交易案件的过程中,对于会计机构和会计从业人员的行为有了更多的关注。比如,前一阶段,证监会认定德棉股份未及时、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并按照《证券法》有关规定对德棉股份做出了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的处罚,同时,证监会还责令负责德棉股份年报审计的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公司会计师事务所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分别给予签字会计师毕建华、刘彦顺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人士表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证券处罚的规则体系建设,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出台证券期货案件的移送、认定、指定管辖等司法文件,完善民事赔偿司法解释,推动司法机关制定证券行政案件的证据适用规则。
  据透露,针对内幕交易问题,证监会一方面正在继续细化、完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两个认定指引,同时加快推进《信息披露违法案件责任认定指引》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执业人员证券违法行为认定指引》等规则的出台。

  构建“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

  对于证券市场内幕交易案件的上升,证监会最近明确表示,要不断完善行政处罚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行政处罚与司法合作打击证券期货犯罪的有效模式,促进稽查、审理的协调统一,创新行政处罚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行政处罚委工作的专业性和独立性。
  据了解,证监会等有关监管部门将进一步发挥“三位一体”快速反应机制优势,严厉查处内幕交易违法犯罪行为。建立了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和交易所协作配合、快速反应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同时,注重对信访举报线索核查,加强对媒体信息跟踪,拓宽和完善情报渠道,加强与公安机关、司法部门合作,加大内幕交易行为的刑事追责力度。
  同时,证监会将严格信息披露要求,完善临时停牌制度,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责任,对上市公司高管及亲属买卖股票进行监控。证监会还将进一步完善信息披露和知情人登记等监管制度,加强与相关部委合作,完善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构建综合防控体系。
  “证监会严厉打击内幕交易的决心坚定,将一如既往,严格依法查处内幕交易行为,对于涉嫌犯罪者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证监会有关人士说。

  相关稿件
· 证监会再掀内幕交易监管风暴 2010-07-14
· 尚福林:内幕交易或成监管重点 2010-06-28
· 网民:掘除内幕交易滋生的制度土壤 2010-06-02
· 严控操纵股价和内幕交易 应先查“高送转” 2009-11-25
· 对创业板内幕交易的质疑不应无疾而终 2009-1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