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保监会等部门颁布和修订的多项新法规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规定,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农民工可在就业地参加当地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回农村后可带回,并转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而且不会中断。 保监会修订的《再保险业务管理规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的《投资性房地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下发《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审批权限的通知》、证监会新修订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复议办法》等也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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