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玩弄“资金置换”规避监管
    2010-06-09    记者 张汉青 张伟 岳瑞芳/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经济参考报》记者调研发现,有些创业板通过“资金置换”的方式规避监管,变相挪用募集资金,为公司的主业经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带来诸多隐患。
  除了对新投资的考量之外,在巨额超募资金到账后,尽快摆脱银行贷款压力似乎成为很多创业板上市公司的首选。数据显示,在目前已经公布超募资金使用规划的39家上市公司中,共有29家公司利用超募资金归还了银行贷款,比例超过了3/4。同时,补充流动资金也是为部分公司所采用的一种较为简单的处理方式。
  对于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金使用》规定,每12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20%,同时在审议程序上要求该议案取得董事会全体董事的2/3以上和全体独立董事同意,且保荐机构明确表示同意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些创业板公司通过“资金置换”的途径来规避监管。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用超募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资金,将超募资金变成流动资金后,不再受三方协议(即:发行人、保荐人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监管,也不再受到证监会只能投主业的限制。 
  去年11月3日,亿纬锂能发布了创业板第一份“资金置换”独立董事意见公告,计划用募集资金置换“早先已经投入主营业务的自筹资金”。同时,在该公司募集资金尚未落实之前,就抢先一步动用超募资金投资主业。 
  此后,其他公司也纷纷效法,华测检测置换出2135万元,占公司超募总额的6.84%;上海佳豪也用超募资金置换出了原先投入募资项目的1200万资金,占超募总额的5.94%,公司董秘马锐表示,这1200万元是公司自有资金投入的,置换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红日药业则打算用超募资金置换前期在两个公司项目中投入的1858万元,占公司超募总额的4%。 
  根据业内人士的分析,资金置换表面上没有改变资金的数量,但通过置换,上市募集的资金则变成了企业自筹资金,不再受三方协议监管,也不再受到证监会只能投主业的限制,规避了监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监管,这实际上相当于变相挪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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