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日前下达2009年度家电、汽车下乡流通网络升级改造专项资金1659万元。其中部分项目补助标准较当初规定有所提高,家电下乡销售网点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提高至0.6万元,家电下乡售后服务网点改造项目补助标准提高至0.65万元,报废车辆回收网络建设项目补助标准也有所提高。
据介绍,江西省家电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采取“以奖代补”方式,项目建成验收合格后即可获资金补贴。2009年发布的江西省《关于推进下乡产品流通网络建设的通知》规定:销售网点建设改造项目每个支持0.5万元;空白乡镇新建网点每个支持1.5万元;售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每个支持0.5万元。此次提高部分项目补助标准,旨在扫清家电下乡指定店“盲区”,加快推进全省下乡产品流通渠道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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