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赴美起诉惠普结局难料
中消协人士呼吁惠普主动召回产品
    2010-04-23    作者:记者 陈伟/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就惠普电脑“质量门”一事,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22日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虽然国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未对电脑产品的召回问题作出规定,但原则上只要产品出现问题就应该召回,不管是汽车还是电脑。
  刘俊海援引即将于2010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说,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这一条款所说的‘产品’并没有说不包括电脑”。
  “生产者与消费者并非对立的关系,而应该是共赢的关系。如果产品确实出现了质量缺陷,越早一点召回,就越对企业有利。我呼吁惠普尽快主动召回出现质量问题的电脑,把坏事变成好事,以避免对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刘俊海说。
  惠普电脑质量问题维权发起人、法易网CEO王丰昌21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鉴于目前国内消费者的维权现状,决定将在美国另辟“战场”,目前已经正式将委托书递交到美国律师手中,准备在美国法院起诉惠普总公司。
  据王丰昌介绍,此次跨国诉讼将以委托法易网维权的400名消费者为原告,向美国法院提交诉讼状,一旦形成诉讼,将申请美国法院责令惠普公司对消费者进行赔偿和对其不符合质量问题的笔记本进行召回,同时向法院申请对惠普进行惩罚性赔偿。
  对此,刘俊海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国内消费者赴美起诉惠普电脑反映出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觉醒。至于美国法院会不会立案,美国法院会不会支持中国消费者的诉讼请求,刘俊海称不好说,只能拭目以待。
  另据媒体报道,截至4月21日,已经有170名消费者正式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投诉惠普缺陷笔记本,要求惠普召回缺陷笔记本电脑。
  消费者反映,自2007年以来,消费者所购惠普笔记本电脑出现的质量问题主要集中在显卡高温,显示屏花屏、闪屏、雪花屏等,并涉及近40款型号,几乎涵盖了惠普全部低端笔记本型号,问题集中体现在DV2000、V300、4416S、6531S等型号的产品中。
  针对消费者对部分产品的投诉,惠普方面在官方网站上发表声明说,将严格执行中国售后服务政策,并将针对部分拥有HP Pavilion和Compaq Presario笔记本电脑的中国大陆用户,特别推出“客户关怀增强计划”,以保证国内消费者享受到全面、及时的售后服务。
  惠普在这份“客户关怀增强计划”中称,对符合三包规定中免费维修条件的予以免费维修,对符合三包规定中换机或退机条件的,将予以换机或退机。尽管惠普就部分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作出道歉,但并未承诺将召回问题笔记本。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主任邱宝昌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就国内而言,电脑还未列入召回的产品范围,因此惠普选择不召回并不违背中国的法律。虽然国内法律有不太完善的地方,但惠普如果能够对消费者的诉求给予更积极的回应,召回问题笔记本,未尝不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至于国内消费者赴美维权一事,邱宝昌认为,维权本身是好事,但必须多方权衡,寻找最合适的、对消费者最有利的方式。就海外维权诉讼而言,应该抱着平常的心态,同时要考虑到其艰巨性,大家都希望会有一个好的结果,但也要做好诉讼请求得不到满足的准备,从而不至于使消费者的维权信心受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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