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再现快递商卷款逃跑
代收货款乱象暗藏“类金融”风险
    2010-03-31    作者:记者 车晓蕙 叶前/深圳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日前,深圳再现快递商卷款潜逃事件。17日,多名受害客户代表聚集位于深圳马家龙工业区的丰达速递南山分部,追讨被卷款物。
  国家邮政局数据显示,去年全国快递业代收货款业务7000万笔,涉及资金400亿元。然而,近期以来,珠三角屡有发生快递商携款“蒸发”的现象,处于“灰色地带”的代收货款亟待加强监管,防范“类金融”风险。

  快递代收货款乱象:携款逃跑频发

  17日,部分受害客户代表聚集位于深圳马家龙工业区的丰达速递南山分部,追讨代收货款。据称,负责人已携款夜逃,欠下数十家客户款物价值估计上百万元。
  深圳长之城合金公司老板尹乐观称,“从今年1月10日起,分部负责人就以各种理由拖欠货款,直到25日我上门催款,才得知人去楼空。”他提供的快递凭证显示,丰达速递南山分部共欠其代收货款及遗失货物价值总计超过10万元。
  面对数十家客户要求总部赔偿分部卷走的代收货款,丰达速递总部表示,分部是一个独立的经营实体,不隶属总公司,也不受其管理,因此总公司不会承担责任。
  在轰动全国的DDS快递公司倒闭之前,同样有分公司老板卷款消失,先有广州分公司经理携款逃跑,后有中山、珠海分部负责人相继“人间蒸发”。代收货款的乱象敲响了快递行业“类金融”业务的警钟。

  类金融业务:成也萧何,败也萧何?

  目前,代收货款业务,几乎成为快递公司与传统的邮件寄送业务并驾齐驱的主营业务,也成为其利润来源之一。
  “一般情况下收取货款的3/‰-5/‰的手续费,货款少的时候,一般每笔5元。”经常使用这一业务的深圳华科科技公司负责人叶向花说。
  尽管让快递公司代收货款有风险,但快递客户却仍然乐于使用这一服务,主要是“图方便”。 
  记者在深圳、东莞多家快递公司了解到,代收货款的行业“潜规则”是,快递公司可在一个星期内才返还客户。冯世飞表示,丰达速递总部要求各服务网点必须在4天内将代收货款返还客户,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分部可能会有所延迟,少则一个星期,多则十来天。
  广东省邮政部门调查显示,成立于1997年DDS快递公司在全国设有137家分公司,可谓发展极其迅速。然而,其在华东地区的扩张过程中,因管理失控,导致在华东地区4500多万元代收货款无法收回。为此,DDS“拆东墙,补西墙”,挪用了广东地区代收货款逾4516万元,结果导致资金链断裂,快递“巨人”轰然倒下。
  中山大学财税系系主任林江表示,快递公司在从事代收货款业务时,实际上具备了“类金融”的性质,代替了原本应该由第三方机构提供的金融服务。通过代收货款赢得浮存现金,而后挪用于规模扩张,进而带来更大的浮存现金,实现进一步扩张,如此循环。这就是DDS从快速扩张到瞬间崩盘的线路图。
  “快递企业的代收货款业务处于灰色地带,对由此产生的资金链条的监管基本空白,这就是类金融业务往往会因资金链断裂而催生新的金融风险。”林江说。

  “类金融”风险监管亟待加强

  据悉,我国快递企业分“直营”和“加盟”两种模式。在加盟模式下,一般只有总公司具有国家邮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执照或资质,而各网点都是独立的,使用总公司统一品牌,可以由个体户、公司甚至个人运营,自负盈亏,他们只需与总部达成加盟协议而无需取得快递行业执照。
  冯世飞透露,一般各地网点需要向总公司交纳1至2万元押金,最多不过3万元,有些被总部认为有实力的网点,甚至不需要缴纳任何押金,加盟后,分部需要为总公司派送邮寄到自己覆盖区域的快件,而总公司则通过其网络将其收取的快件分送出去。
  在加盟模式下,快递分部“无照经营”已是普遍现象。2009年东莞《城市发展报告》显示,东莞大多物流企业无牌照,登记注册的仅1800多家,实际总数则可能上万,“正规军”仅占一成。
  快递业准入门槛过低已是业内公认的弊端。林江建议,考虑到代收货款潜在的资金挪用风险,应尽快提高从事这项业务的门槛,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和能力,比如注册资本金在100万元甚至更多;其次,加强对“加盟”式快递企业的监管,并对各加盟分部的资质作出规定,明确总公司与分部之间的责任关系;第三,加强会计规范,并尽量缩短“浮存现金”在快递公司账面的停留时间,实现对代收货款资金的有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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