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游艇业市场潜力大障碍多
要想“游”起来 政策须突破
    2010-03-22    作者:记者 赵叶苹/海口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拥有豪华车之后,中国先富起来的一些人开始涉足游艇娱乐。看到这一巨大的消费潜力,世界游艇制造商纷纷将目光瞄准中国,并预言中国游艇业市场潜力将不可限量。
  然而,作为一项新兴事物,其发展仍然面临不少政策障碍。记者从20日在海口闭幕的博鳌国际旅游论坛-游艇主题论坛上获悉:由于思想观念尚未转变,与游艇相关的各项管理规定滞后,成为中国游艇产业面前的“绊脚石”。中国游艇要想“游”起来,亟待政策突破。

  中国游艇市场潜力不可限量

  在19日开幕的博鳌国际旅游论坛——游艇经济主题论坛上,中国交通运输协会会长钱永昌说,未来几年,游艇将成为中国一项可以普及的、蓬勃发展的、有品位的水上休闲运动。
  此次博鳌国际旅游论坛——游艇经济主题论坛吸引了来自17个国家的游艇俱乐部和游艇制造商共600多人,国内外近50艘游艇、帆船聚集海口,足以说明中国市场的吸引力。
  “现在是发展游艇业的绝佳时机,中国引进游艇生活方式的愿望激动人心,我认为中国将拥有游艇行业最灿烂的未来。”曾经三次来中国考察游艇经济的美国皮尔森海洋集团总裁贝帕德20日在海口说。   
  海南省各市县都在规划建设游艇码头,全省第一个国际化标准的游艇会所——三亚鸿洲国际游艇会游艇码头去年8月正式对外开放。目前,从三亚海棠湾到陵水的清水湾,万宁的石梅湾,神州半岛,琼海的博鳌,文昌的铜鼓岭,海口的西海岸,已经有10多个旅游地产项目在建设,这些项目都将游艇会或帆船俱乐部作为配套建设。

  我国游艇业还“游”不起来

  调查发现,尽管我国先富起来的人已经开始涉足游艇消费,但由于政策法规的滞后性,富豪们买的游艇大多停在码头,真正开到海上休闲娱乐的很少。
  去年底国务院先后颁布的《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均明确提出:要培育新的旅游消费热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邮轮、游艇等新兴旅游项目;积极推进游艇码头建设;培育发展游艇、轻型水上飞机等旅游装备制造业等。  
  但是,记者采访相关专业人士了解到,我国游艇业发展目前还存在诸多障碍性难题。
  ——游艇检验登记难。一艘证件完全合法的游艇必须向中国船级社和海事局办理所有权证、船舶检验合格证、国籍证等,这些证件齐全了才能购买保险,才能取得航行权。但一般游艇生产厂家出于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方面的考虑,不会向购买者提供游艇设计图。依国内目前的相关规定,提供不了设计图,就不能办理这些证件。所以,目前停泊在海南的进口游艇,大多都是证件不全或“非法”的,有关部门严格执法的话,这些游艇一动就可能被查扣。
  ——游艇驾照不能跨省使用。各地考取游艇驾照的费用不尽相同,海南的收费标准为1.3万元。但不同省份之间的驾照互不承认,不能跨省使用。也就是说,在广东考取的游艇驾照在海南是开不了船的,海南驾照在广东也不能开船。
  ——码头建设缺乏规范性标准。由于游艇是新兴产业,相应的游艇码头建设也缺乏规范性标准,导致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无章可循”。例如,建设时有没有考虑防风条件,如果安全系数达不到,万一发生撞击、沉没事件将很难处置。
  ——境外游艇运至国内需要交纳巨额税费。游艇续航能力弱,国外富豪携带游艇游玩,往往选用货船将游艇运至我国,但从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来说,这艘游艇就属于货物进口,需要交纳巨额的税费。
  此次前来参加游艇主题论坛的诸多境外游艇,也是各部门采取临时措施特事特办的。
  “如果以上问题不突破,我国游艇产业是没法发展的。”海南海事局副局长张捷说。
  我国出台的游艇管理规定,只有2006年针对非营业游艇的《关于加强游艇管理的通知》以及2008年发布的《游艇安全管理规定》。
  这些法律条文仍将游艇视为交通行为,而不是娱乐行为。国家海事局副局长刘福生也坦承:“国家海事局已注意到,近两年来,我国游艇产业发展提速,游艇业的标准,生产,发证登记,驾乘培训考证,游艇俱乐部的管理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合我国游艇业飞速发展的需求。”

  海口宣言:让游艇在中国“游”起来

  为了尽快使游艇产业发展拥有通畅的环境,游艇业界已经在行动。来自全国的21家游艇俱乐部建立协作联盟。6家中国游艇主要社团组织以及其他参会的国内外游艇业界代表还联合发表了《2010博鳌国际旅游论坛中国游艇产业发展(海口)宣言》。宣言说,国内外游艇企业将更加关注中国市场。宣言认为,中国游艇产业的健康、科学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的积极引导与鼓励。
  杭州华鹰莱普特游艇有限公司总经理赵晨阳认为,这次会议对于中国游艇产业发展来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国家游艇行业管理部门、全国游艇产业协会、游艇俱乐部、游艇制造商坐在一起共同协商,将有效促进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完善。
  国家海事局副局长刘福生说:“国家海事局正在全国重点城市组织调研,研究相关的管理思路,比如在游艇制造业集中地点,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的作用,制定标准及程序,简化对游艇设计,产品设备及其证书文件的认可手续;在试点地点,如海南,开放对个人拥有游艇在登记时户籍等方面的限制;针对游艇这一非营利性,所有者用于自身休闲娱乐等特点,将游艇与传统的船舶登记管理加以区别对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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