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出台严格高管人员准入和任职条件,限制高管频繁跳槽、严禁高管滥发高薪等措施之后,保监会近日发布了《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据保监会稽查局局长斐光介绍,《意见》中列示的保险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方式包括: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分。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停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经济处分包括:扣减薪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