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区域协调发展迈出新步伐
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重点工作扎实推进,新开工18项重点工程,投资总规模4689亿元,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建设进一步加强。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步伐加快,《关于进一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发布实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政策体系初步形成,装备制造业不良贷款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中部崛起取得新进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规划发布实施,“三个基地、一个枢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群发展势头强劲,承接产业转移步伐加快,总体经济实力进一步提升。东部地区努力减轻外需下降的影响,加快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经济发展活力增强,综合竞争力进一步提高,经济特区、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向纵深发展。
区域发展的协调性继续增强。出台实施了一批支持重点地区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落实长江三角洲发展意见和珠江三角洲发展规划,制定上海“两个中心”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海南国际旅游岛的发展意见,编制江苏沿海地区、辽宁沿海经济带、黄河三角洲生态经济区、关中-天水经济区、江西鄱阳湖生态经济区以及横琴、中国图们江地区发展规划。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发展的扶持力度加大,促进新疆、宁夏、广西、西藏以及青海等省藏区发展的各项措施逐步落实。生产要素跨区域流动呈现良好态势,区域产业分工调整加快,各地区比较优势进一步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