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迅速发展
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需求
    2010-03-10    作者:张桂芬 程俐    来源:经济参考报

    许善达会长(右二)、刘太明副会长兼秘书长(右三)、范巍副会长(右一)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倏忽间,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走过了15年发展壮大的历程,回首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走过的15年,其创建、成长和发展历历在目。作为行业自律性全国社团组织的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面对非常激烈、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积极探索,规范管理,不断发展壮大。极大地推动了我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快速发展,成为现阶段中国社会和行业协会领域内的一个亮点和热点,受到普遍关注与好评。

  群策群力规划行业发展新目标

  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是随着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逐步发展起来的,15年来,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取得长足发展。该行业已发展成为从事涉税服务、涉税鉴证和税务审计独立的社会中介组织,成为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税收事业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已成为市场经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十多年的发展,行业工作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于2008年召开第四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新一届理事会面对新时期,新形势,新任务,经过认真讨论,确定了加快行业发展的新目标。注税行业建设按照“管理科学化,自律制度化,队伍规模化,服务规范化”总体设想逐步推进,到2012年,注册税务师达9万人-10万人,从业人员达13万人-15万人,行业经营收入每年递增10亿元以上,到2012年达80亿元-100亿元。
  新一届理事会按照行业发展新目标,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规范管理、加快发展。截至2008年底,全国注册税务师事务所3545个,新增236个;从业人员69886人,其中执业注册税务师25226人,新增1636人。截至2008年底,注税行业经营收入49.9亿元,比2007年增加了6.5亿元。

  开拓创新大力改革协会组织体系

  观念决定行为。只有观念的创新才有办法的创新和管理的创新,才能突破传统的管理观念和管理模式,创造出生机勃勃、快速发展的局面。
  中税协领导层认为:作为全国的行业协会,必须冷静思考,慎重实施适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业组织形式和服务管理模式。新经济的特点改变了管理内涵,要求一种与之相适应的创新的服务管理模式。
  新一届理事会结合行业实际,大力改革协会组织体系,采取各种措施增强协会的行业代表性,保证了一线执业机构代表在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占有主体地位。通过改革,中税协第四届理事会的规模和行政色彩大为缩减和弱化。第四届理事184名,比上届减少了108名,减少的主要是行政官员。此外,副秘书长亦从选任制改为聘任制,不再担任协会理事。
  设立了轮值副会长制度。每年由4名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4名地方协会会长担任轮值副会长,目前已有8名税务师事务所所长和8名地方协会会长担任轮值副会长一职。
  为提高协会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中税协按计划有步骤地组建了9个专门委员会(发展战略委员会、执业准则委员会、业务援助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奖惩委员会、维权委员会、财务委员会、宣传出版委员会、税务师事务所和地方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制定了9个专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运行规则、人员组成、工作纪律等。其中,财务委员会、业务援助委员会由事务所所长担任主任委员,奖惩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维权委员会、税务师事务所和地方协会建设指导委员会由省税协会长担任主任委员。特别是财务委员会,为了让缴纳会费的会员对协会会费收缴和使用行使权利,在11名委员中,事务所所长有6名占半数以上。
  将秘书处原一室六部调整为办公室、注册部、监管部、业务援助部、培训部、准则部、国际部、宣传编辑部、专门委员会工作部、信息工作部、党建工作部11个部门,明确和细化各部门职责,确定了基本岗位设置,保障了秘书处的执行能力。

  积极探索实行民主办会新方法

  一年多来,中税协第四届理事会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指示精神,积极探索民主办会的新办法,取得显著成效,为同业提供了值得借鉴的宝贵经验。
  中税协坚持为会员办会、靠会员办会,以民主的制度、民主的形式、民主的方法为会员建言献策提供平台、为领导决策提供智力支持、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科学保障。
  据了解,中税协建立了会长专题会、会长办公会制度,实行了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制度并定期召开各项例会。
  按章办事,保证民主办会原则的落实。通过修改章程,中税协对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长办公会的议事范围和决策权力作了细致的分工和明确规定。凡属会长办公会、常务理事会、理事会权限的事宜一律按规定提交审议。
  在中税协四届二次理事会上,新一届理事会采取了3项新的措施:对常务理事会的工作报告打分,民主评议;对各项议案实行投票表决;建立修正案、建议案提案办法。这些措施的实行,极大地保障了理事充分表达个人意愿的权力,增强协会工作的民主性。对中税协6项工作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以投票打分的方式对协会工作进行满意度评价。通过投票打分理事对中税协一年来的工作是满意的。对中税协提出的7项议案、4项修正案进行了认真审议,除1项议案为举手表决外,其余均以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四届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建议案、修正案工作办法》,理事会期间就有理事提交2项修正案,对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提出了修改意见,经审议2项修正案均获得通过。
  通过部分副会长轮值制度,吸收地方税协、事务所代表直接参与中税协高层管理,参加中税协会长层面的决策工作。涉及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召开了十余次座谈会,广泛听取地方协会、专家学者、尤其是一线执业机构的意见。有的还特邀部分地方国地税局参加会长办公会,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规范发展加快行业制度建设步伐

  中税协四届二次理事会先后表决通过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等3个新的行业管理办法,还表决通过了对《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有关专家表示,从行业制度建设进程来看,近年来我国注税行业的制度建设步伐大大加快,极大地促进了行业法规体系建设,有利于行业快速健康发展。
  中税协领导表示,用制度来规范、约束、监管行业的执业行为,是行业发展的重要保证。中税协新一届领导班子求真务实,严格管理,加快行业制度建设步伐。
  ——加大了行业执业准则调查研究和制订工作的力度。中税协向国家有关部门上报了《关于逐步建立注册税务师行业法规体系若干问题的意见》,建议完善注册税务师行业法律框架,推进行业立法工作进程,明确中税协规范性文件的法律效力,建立行业法律体系的立法程序,为日后各项执业准则的制定、发布、贯彻实施奠定基础,提供保障。通过文件汇编、期刊、网络等渠道搜集制度类文件150余项,初步建立了执业准则数据信息库。
  ——积极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2008年下半年,国家提出对《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中税协根据行业发展的要求,重点围绕拓展涉税签证业务范围、市场准入、事务所成立条件及形式、会员注册程序等作重点研究和修改。先后提出33条修改意见,递交主管领导。
  ——积极研究制定了行业自律相关配套管理办法。为推进行业“管理科学化、自律制度化、队伍规模化、服务规范化”建设,中税协研究制定了《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年度检查工作实施办法》3个新办法,同时根据新的形势要求对《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和《注册税务师行业远程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据了解,中税协积极推进行业立法和执业准则体系建设。继续抓好行业自律管理配套办法的研究和制订。目前,《税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指南》和《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业务指南》等4项专题的制订和修订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中税协积极推进行业做大做强,组织力量进行行业立法工作的调研、规划、论证和草拟法律文本等行业立法的准备工作。
  近期将协同国家相关单位完成《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考试条件等规章制度的修订、颁布和实施工作。积极做好《税收征管管理法》相关条款的修订工作,以及积极推动《注册税务师条例》的拟订、修改和上报工作。

  做大做强采取“等级认定”新举措

  为促进税务师事务所严格自律管理、依法诚信执业,优化服务质量、树立行业良好形象,引导税务师事务所向市场化、规模化和高层次发展,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中税协四届二次理事会通过《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根据《办法》,在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经营规模及业绩、内部管理等方面做得较好的税务师事务所将被认定为A级税务师事务所,并按一定标准分别授予其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称号。获得较高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在从事涉税鉴证、税务审计和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时,将能得到中税协或地方税协的优先推荐。
  对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是中税协新一届领导班子坚持改革创新,严格自律管理,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做大做强的又一新举措。
  中税协会长许善达介绍说,《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依据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中的有关条款制定。《办法》初稿在起草过程中参考了北京、山东、上海、福建等省(市)开展税务师事务所执业信用等级评定的一些做法,并请广东等10个省(市)的地方税协组织人员对《办法》初稿提出了修改意见,然后根据各地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全面修改。
  根据《办法》,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采取由税务师事务所自愿申请,中税协和地方税协考评认定的办法进行。其中,地方税协负责AAA级及以下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中税协负责AAAA级及以上税务师事务所的考评认定。等级考评认定采取百分制,符合认定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考评总分应在95分以上。认定标准包括执业资质、经营规模及业绩、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以及内部管理4个方面。其中,执业资质占10分,经营规模及业绩占50分,执业规范和社会诚信占20分,内部管理占20分。考虑到我国地区经济差别较大的基本国情,《办法》在认定标准中,未对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经营规模和业绩”的具体标准作统一规定,而是由地方税协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制定。
  在认定程序方面,《办法》规定,税务师事务所认为自身符合等级标准条件后,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关的申报材料,报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考评认定。中税协和地方税协组织专门工作小组对申报的事务所作综合考评。考虑到委托人对税务师事务所服务质量和执业能力的评价非常有说服力,《办法》规定,考评小组必须走访不少于10户的委托人,并通过向委托人发放调查问卷、组织座谈会等方式,广泛和深入了解委托人对被委托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和提供服务的满意程度。符合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候选名单由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公告,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税务师事务所获得A级称号后并非一劳永逸地享有。《办法》规定,中税协和地方税协每年必须对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年检。凡年检符合等级标准的继续认可,对不符合的即取消相应等级称号并向社会公告,同时报送税务机关备案。已获得等级称号的税务师事务所,如有重组、分设、合并等重大变更事项时,必须在下一年重新申请等级认定。
  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太明指出,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分两步进行。第一步,各地方协会从2009年下半年开始宣传贯彻认定办法,制订工作计划,组织工作班子,在第三季度制订并公布有关项目的地区标准,抓好认定组织工作。到2010年第一季度,地方税协完成AAA级及以下级别事务所的认定工作。第二步,中税协从2009年10月开始,组织进行AAAA级及以上级别事务所的认定工作,到2010年6月底完成第一批AAAA级及以上级别的事务所认定工作。

    尤尼泰: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第一艘“航母”
 
    提起“税务师事务所”,人们可能不像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那样熟知。税务师事务所是专职从事涉税中介工作的机构。目前全国共有税务师事务所三千多家。注册税务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证书》并经注册登记的、从事税务代理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税务师简称CTA(CertifiedTaxAg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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