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收入分配进入深度调整期
    2010-03-03    作者:记者 陈雍容 刘劼/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在2010年的我国官方表达中,“调整收入分配”这个词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密集度出现在各种场合。从深层次对收入分配进行调整,已经成为中国政府目前面对的重要任务之一,也将是决定“结构调整之年”成败的关键环节。
  虎年春节前后,我国多位领导人频繁在公开场合表态,强调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改变的重要性。2月3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胡锦涛在谈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把“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放在了第一位加以强调。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也先后提及“也要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在新华网上推出的网上调查显示,“收入分配”登上“两会最关心话题”之榜首。
  事实上,国民收入分配一直以来都是中国经济发展,尤其是实现从出口主导型向内需拉动型转变的经济转型过程中的一大深层问题。资料显示,从国民收入分配看,近十几年来,居民收入占中国的国民总收入比重不断下降,政府、企业比重则不断上升。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到2005年的《中国统计年鉴》显示,初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8%降至60%,政府和企业部门分别由16%、16%升至17%、23%。  
  此外,再次分配中,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比重由69%降至59%,政府与企业分别由19%、12%升至21%、20%。
  央行2008年四季度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指出,2007年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下降至57.9%。而在美国,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比重高达70%。
  总理温家宝27日与网友在线交流时表示,把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分好,关系到社会的公平正义。如果说把做大社会财富这个“蛋糕”看作是政府的责任,那么,分好社会财富这个“蛋糕”,就是政府的良知。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指出,收入分配不均主要表现为居民劳动收入在整个要素财富分配中的比重越来越低。对于绝大多数中低收入民众来说,劳动力收入是其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是多数人唯一的财富收入来源。当劳动力在整个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过低时,自然会导致绝大多数居民收入水平十分低下,消费支付能力小。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得从根本上提高劳动者在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弱化权力在要素市场的支配关系,减少政府对经济生活的干预,通过公共决策减小既得利益制度化的几率等。”易宪容说。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近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建议,应明确收入分配改革目标,把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占比从约60%提高到70%左右。  
  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部长张小济也提出,在一次分配过程中,政府不应该是主导力量,而应该给市场更大的主动权,政府应该在二次分配上下更多功夫。  
  “在效率优先的基础上兼顾公平,比如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税收改革。让农民工自由流动,让他们和城里人享受同等的公共服务。”他举例说,给予所有人公平的就业机会,平等享受公共资源的权利,才能够完成收入分配的深层次调整。  
  温家宝总理此前曾提出今年改革国民收入分配的三个要点,分别是: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加大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对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给予更多关爱,保障好他们的基本生活和基本权益,继续抓好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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