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2010-03-03    作者:记者 刘巍巍 陈刚/南京报道    来源:经济参考报
  2月1日起,江苏省全面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地区涨幅逾12%。与此同时,北京、重庆、东莞等地也表示提高工资标准的条件基本成熟,金融危机影响下首轮“加薪潮”呼之欲出。
  目前,“用工荒”现象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地的部分企业中逐渐增多,企业“招不到人”的情况已较为普遍。其中,制造企业和出口加工型企业的一线技术工、操作工短缺尤为严重。
  记者了解到,对于广大低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提高缓慢的劳动收入水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生活成本,成为他们离开务工地返乡的主要原因。“提高工资标准已经成为企业留住人和稳定岗位的必要条件。”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金鑫表示。
  金鑫介绍,江苏省从2月1日起分三类地区分别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线,幅度均超过12%,以南京市区、苏州等一类地区为例,从850元提高到960元,增幅达12.95%。
  来自民工和劳动力市场的反馈首先印证这一点。“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有利于工人找工作。工资高了,愿意出来的人自然就多了。相信今年靠近南京的安徽等劳务输出地将有更多人出来找工作。”南京安德门人力资源劳务输出就业市场顺民职业介绍中心工作人员何慧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昆山台协常务副会长、沪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明贵表示,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长三角地区日趋严重的“用工荒”,而且有望吸引更多的大中专毕业生前来就业,从而优化劳动力结构。
  为了帮助企业降低因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而增加的经营成本,江苏省相关部门将帮助企业减负稳岗,力争消化企业提高的用工成本。
  金鑫表示,“工资新标”的顺利实施,需要经济政策、社会政策等多方机制的共同配合和作用。只有实现政府和企业的良性互动,打好“组合拳”,才能让保民生、拉消费、调结构之门越开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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