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厦门市财政局获悉,厦门市近日起将实施厦门市政府采购管理办法,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廉政建设。 据介绍,这一管理办法对财政性资金范围、实施大宗货物政府采购、保护本地产品和企业、规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组建评审专家库、简化竞争性谈判和询价采购操作程序、解决复杂投诉案件调查处理时间不够等都制订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办法,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及其他资金。采购人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应当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报财政部门审核。 厦门市财政局表示,这一管理办法有利于提高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保护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简化政府采购操作程序,为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