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检验检疫局获悉,2009年,包头检验检疫局检验出口重型汽车174批、1508辆、货值9462万美元。受金融危机影响,与上年同期相比,批次、数量、货值分别减少45%、51%、55%。 重型汽车是包头地区的大宗出口商品之一。据了解,包头北方奔驰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和内蒙古北方重型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是包头地区主要重型汽车的生产企业,其产品主要出口到哈萨克斯坦、阿尔及利亚、巴布亚新几内亚、赤道几内亚、塞内加尔、埃及、津巴布韦、刚果、缅甸、加纳、越南、蒙古、伊朗等国家。 近年来,为规范汽车出口秩序,促进汽车出口业健康发展,国家对汽车出口实行许可证管理。包头检验检疫局针对包头北方奔驰重型汽车有限责任公司在外地有组装分公司,有些出口车辆需要在分公司组装完成的情况,包头检验检疫局采取动态检验管理办法,深入分公司对组装、检验全过程进行实地考核,确保出厂产品质量,并对车辆采取提前预报检、现场检验与分类管理三种检验办法相结合,帮助建立企业诚信档案,树立“中国制造”的良好声誉,全面提高出口汽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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