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常驻世界贸易组织代表团4日致函欧盟代表团,就欧盟对中国皮鞋采取的反倾销措施提起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正式启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 代表团在一项声明中说,欧盟虽根据其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时所作出的承诺取消了配额限制,但又于2005年在未经客观、公正审查的情况下,对中国皮鞋发起反倾销调查,并于2006年10月作出裁定,实施为期2年的反倾销措施。2008年10月,在该反倾销措施即将期满之际,欧盟不顾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和中方的反对,又发起期终复审,并于2009年12月22日决定将反倾销措施再延长15个月。 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中欧双方将有大约60天的期限就此案进行磋商,如磋商未果,那么中方有权要求世贸组织设立专家组对此案进行调查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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