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公民”:从“形”到“神”的蜕变
福星惠誉“企业公民”的实践样本
    2010-01-22    作者:陈刚 王振华    来源:经济参考报

    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谭少群

    福星惠誉·水岸星城实景图

    福星惠誉·国际城效果图

    21世纪随着跨国公司加快进入中国市场的进程,“企业公民”这个概念也被引入中国,开始在中国企业界生根发芽。“企业公民”在中国本土的发展历史不过数年,其担负社会责任、追求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中国企业正从模式化照搬学习西方经验的误区中走出,将“企业公民”的精神深入骨髓,逐渐实现从“形”到“神”的蜕变。在这股浪潮中,我们看到了不少做出成功典范的企业。

  “企业公民”是未来企业发展的大势所趋

  “企业公民”概念是国际上通行的用来表达企业社会责任的一个新引进中国的术语。“企业公民”的提出,是要将企业视为法律主体,强调一个企业要有主体意识,要如同公民一样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企业是社会的细胞,社会是企业利益的源泉。企业在享受社会赋予的条件和机遇时,也应该以符合伦理、道德的行动回报社会、奉献社会。“企业公民”不能只注重眼前利益,而应该着眼长远发展。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新的环境下,企业必须以公德、诚信为基础,重新打造企业的价值观和道德观,使之成为合格的“企业公民”,才能取信于人心,立足于社会。
  “企业以赢利为目的和承担社会责任并不矛盾,而是有机统一体,百年老店都是把社会责任放在第一,利益、利润放在第二的。”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谭少群说,成功的企业必须做好两件事:一个是做好自己的商业品牌;另一个就是树立好企业的社会公民品牌。一个成功的企业要实现商业品牌和企业社会公民品牌的良性互动。
  我国加入WTO后,很多企业都在寻找自己的竞争优势,却忽视了自身遵守应有的社会公德和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中国企业在资本积累过程中所出现的社会问题很多,比较典型的如三聚氰胺事件、苏丹红事件、滥用公益活动进行欺诈等,其道德的沦丧、良知的泯灭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和忧虑。当经济利益与社会责任发生冲撞时,一些企业往往片面地追求眼前的经济利益,而忽视和故意逃避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大家连起码的道德和法治都不讲了,和谐社会又从何谈起呢?
  今天,做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是企业发展的必由之路和大势所趋。在目前这样一个全球化的市场中,企业面临更激烈的竞争,社会健康的发展更需要优秀的企业。今天的企业应该主动去突破常规,将“企业公民”作为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决策,提前进入“企业公民”阶段。
  “构建和谐社会”为21世纪追求卓越的有识企业提供了施展才华的难得机遇和广阔舞台,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要实现“和谐社会、和谐企业”的奋斗目标,关键是企业在创造利润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从经济型企业到责任型企业的转变,实现多方共赢、持续发展。

  成功的企业一定具有公民意识

  “我始终坚持,作为一家品牌企业,福星惠誉的目标不仅仅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而应该考虑包括对股东、员工、消费者、社区、客户、政府、社会公众等在内的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谭少群说。
  他认为,福星惠誉的存在应对社会的进步产生有益的推动,福星惠誉的发展应与社会进步同步,福星惠誉应该努力成为行业的标杆、社会的楷模、时代精神的先导者。承担企业相应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福星惠誉长期的发展目标,更是福星惠誉现实发展中的迫切要求和长远发展的利益所在。
  经过近几年的经营实践,谭少群的“企业公民”理念已经在全公司上下特别是领导集体中得到充分认可并广泛实行。作为有使命感的企业,福星惠誉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一个成功的企业,一定是一个具有公民意识的企业,不但要注重公司本身的经济效益,还必须关心和努力提高企业行为对社会和环境所产生的重要影响。
  曾有专家表示,一个符合“企业公民”标准的企业首先要有一个好的公司治理和道德价值。而“诚信”一直是福星惠誉的经营理念,诚信就是“先做人,后做事”。福星惠誉一直秉承“团结奉献、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以“先做人,后做事”为核心企业经营理念,在企业诚信建设上取得了可喜的成绩。福星惠誉成功的关键一条就是企业管理、项目建设、商品房销售、客户服务、物业服务等方面都讲诚信。时时处处强调以诚待人,让诚信贯穿企业经营的始终。

  对员工和客户负责:感动“上帝”,才能感动“市场”

  员工是企业价值的实现者,善待员工也是实现“企业公民”的必要条件和重要途径。复旦大学管理学院院长陆雄文就曾说,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得员工能够轻松地参加回报社会的活动,传导企业的这个概念,慢慢对其他的成员起一种影响和约束的作用,使员工成为“企业公民”的主体对于塑造“企业公民”形象非常重要。
  “企业的行为只有首先让员工感动,才能感动‘上帝’,才能感动‘市场’。”谭少群说。也正是以员工为本和以企业为本、以社会为本有机结合的理念使得福星惠誉十分关注员工的成长,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员工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据介绍,公司内部员工福利不断加强,全员签订了劳动合同,按国家规定办理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劳动关系纠纷事件,被评为CCTV中国(武汉)最佳雇主企业。福星惠誉的员工以自己是福星惠誉人而骄傲和自豪。
  “与客户分享价值”是福星惠誉引以为豪的一种价值理念。作为“企业公民”,福星惠誉非常珍惜自身的信誉和品牌,决不为了眼前利益就损害购房者的切身利益和要求,而是以购房者的最大满意为企业追求的目标。
  福星惠誉把服务链条拉长,让购房者能够在尽可能长的时间内享受到企业尽可能优质的服务。专门成立了客户服务中心,以“为客户解决根本问题”为己任,“有事找中心,事事有回音”,坚持“以客户的最终满意”而身体力行,处处讲诚信,“客户的每一件小事就是我们的大事”,全方位为业主服务,客户满意率达到99%以上。
  满足客户需求是一个企业成功的最基本条件,随着消费者住房需求的升级,提升居住环境是福星惠誉不懈的追求。近几年,福星惠誉积极推进从“建造精品住宅”到“建设和谐社区”的转变,提供给客户的住宅,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建筑产品,还是包括社会生活在内的文化产品;不仅有着美丽、安全、舒适的社区环境,更洋溢着尊重、包容、关爱的和谐氛围。今年,福星惠誉·水岸星城、福星惠誉·金色华府同时获得“2009年度武汉市物业管理示范住宅小区”,这在行业内是少见的。
  不仅对于客户,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品牌企业,福星惠誉对每一个合作方,都是平等合作,互相鞭策与鼓励,追求共同成长进步。建筑行业拖欠工资现象较为普遍并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危及社会稳定。为此,福星惠誉派专人监督工程款的支付进度,每到春节、9月份,考虑到建筑劳动力子女上学需要,都是超过进度10%付款。毫不夸张地说,福星惠誉的支付状况是同行业最优。在保障了公司产品品质的同时,给予了弱势群体最大的关怀。

  对环境负责:与城市共同成长

  以“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两型社会建设的提出为标志,给人类社会的发展作了明确的指标性描述。福星惠誉不忘一个“企业公民”的社会责任,一直倡导绿色人居的居住理念,积极支持两型社会建设,注重环境保护,注重在建筑中体现节能、绿色、可持续的特征。公司在质量过关、居住舒适、外形美观、功能齐全的基础上还增加了安全、环保、节约的特点,以长远利益为理念来开发新的楼盘,这也顺应了“两型社会”的发展思路。
  旧城改造是城市发展与建设的攻坚难点,但福星惠誉把旧城改造做得风生水起,成为武汉旧城改造的先锋,并作为一面旗帜受到建设部门的重点表彰,走在了全国房地产企业的前列。企业先后在中心城区开发福星城市花园、福星惠誉·金色华府、福星惠誉·汉口春天、福星惠誉·水岸星城。过去八年累计投入旧城改造资金达50多亿元,为江城居民提供130多万方优质住宅。
  2007年,福星惠誉把视角投向了难度更大的城中村改造,储备中心城区土地800多万方,再次成为武汉城中村改造的先锋。随着这些项目的建设,福星惠誉将为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空间,尽到自己更多的社会职责。
  从福星城市花园到金色华府、汉口春天,再到福星惠誉·水岸星城、福星惠誉·国际城,到今后多达十余个城中村改造项目的陆续推进,福星惠誉为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升武汉城市形象和品位、优化城市空间尽到“企业公民”的社会职责。福星惠誉把“先做人,后做事”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拥有建设城市为己任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勇担社会责任,与城市共同成长,已经成为武汉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推动者。

  对社会负责:财富回馈社会

  从2002年至2008年末,六年的时间里,福星惠誉已经默默无闻地坐到了湖北房地产业的龙头。总资产规模从10.37亿元到46.61亿元,翻了4倍以上;净利润从0.6亿元到2.56亿元,实现了4倍以上的增长。2009年,公司上下齐心协力,抓住国家刺激经济的有利时机,将企业经营带到一个新高度,公司业绩取得耀眼成绩,全年营业收入达到29.7亿元。以2007年为例,福星股份被评为沪深房地产上市公司地产绩优股TOP10,福星惠誉提供的业绩支持占70%。
  “财富来自社会,就要回馈给社会。”这是谭少群一直坚信的理念。截至2008年,福星惠誉共纳税8.34亿元。2007年,就曾经以纳税2.96亿元的骄人业绩,跃居湖北省地税行业纳税排行榜第一名、湖北省地税综合纳税榜第三名,被武汉市地税局领导授予“突出贡献纳税人”称号。
  捐助公益事业,是“企业公民”履行社会责任的又一种体现。一直以来,福星惠誉积极支持公益事业,不仅公司做还鼓励员工的志愿者活动,公司上下都积极投入捐助慈善事业,让爱心播撒人间。
  2007年8月9日,公司向湖北省慈善总会捐赠330万元,用于开展助学、救灾及其他公益活动。
  2008年5月,汶川地震,福星惠誉第一时间捐出220万元定向用于重建聚源中学。
  2008年4月19日,福星惠誉支持协办了“武汉青年创业高峰论坛”。就中部崛起进程中的青年创业与发展、创业环境的优化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对促进武汉的创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9年4月至5月,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与团省委、楚天都市报联合举办“福星惠誉·水岸星城”第四届湖北青年相亲文化节,这是近年来我省规模最大、影响最广、公信力最强的公益文化活动之一。
  8月26日,福星惠誉通过湖北省慈善总会副会长何运杰,将15万元现金捐赠给被货车轧烂两条大腿的女大学生薛超,献上了一份代表福星惠誉人的爱心。
  11月23日,由武汉市总工会、武汉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武汉市老区建设促进会、长江日报主办的“新春圆梦·送温暖”暨深入实施“老区行”专项爱心活动正式启动,福星惠誉房地产有限公司积极捐赠10万元人民币支持此项爱心活动,并在启动仪式上与40多家单位代表共同发出了爱心倡议。
     ……

  “企业公民”之路仍需继续探索

  一个企业受尊重的程度,与它所承担的社会责任的多少成正比,与它和所处的社会环境的和谐程度密切相关。“企业公民”建设已经成为和谐社会的一个新课题,对于房地产企业来说,这一课题十分重要。
  “通过实践我们认识到,福星惠誉投身于“企业公民”建设,对于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但同时,我们也认识到“企业公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而又艰巨的任务,要想达到“企业公民”的标准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谭少群说。
  “在这一过程中,必须根据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既尊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竞争的规律,又尊重企业在社会环境中生存和发展的规律,把自己当成一个社会的‘企业公民’,明确社会责任范围,规范自身行为,把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内容。”
  随着房地产行业的快速发展,它对社会的影响力急剧增强,已经成为国家的经济支柱和影响民生的产业。同时,一段时间以来,随着房价的快速上涨,房地产行业也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行业。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下,房地产企业除了内部需要建立新的“企业公民”理念,做好“企业公民”教育之外,还需要在实际行动中做出表率,必须要让整个行业树立起着眼于长远发展的意识和理念,通过企业自身的努力,改善企业和行业的社会形象,真正做到与员工、购房者、环境和社会和谐共生、可持续地发展。
  “企业公民”在中国本土的发展历史不过数年,其担负社会责任、追求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价值观已经日益深入人心。中国企业正从模式化照搬学习西方经验的误区中走出,将“企业公民”的精神深入骨髓,逐渐实现从“形”到“神”的蜕变。一些走在前列的房地产企业已经在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对小户型住宅的功能规划、对节能建筑材料的推广应用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示范。通过他们的成功经验和表率作用,必将推动整个房地产行业的“企业公民”建设再上台阶,进而推动和谐社会的建设。对于处于不同行业的企业而言,“企业公民”的表现形式和塑造经历也会有所不同,希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可以参与到“企业公民”的实践中,找到一条适合中国本土企业的“企业公民”塑身路径,实现真正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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