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前不久一审判决优酷赔偿原告优朋普乐45万元。这只是近期国内一连串涉及网络视频侵权相互起诉或连环起诉案中的一个。对于国内的网络视频行业来说,如何既保证行业的高速健康发展,又能让广大网民可以更好地分享其发展带来的益处,或许是2010年的一个难题。
反盗版联盟首战告捷
前不久,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员之一的优朋普乐起诉优酷侵权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海淀法院对首批47部优酷涉嫌侵权作品进行了判决,优酷被判赔偿原告优朋普乐45万元。这是近期该联盟系列维权诉讼中的首个审判结果。 2009年9月,搜狐、优朋普乐等公司发起成立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该联盟在启动仪式上称将对优酷网盗版侵权的503部国内影视剧提起诉讼,累计最高索赔额将达一亿元。 判决结果公布后,优朋普乐在发布的一项声明中称,诉讼最直接的目的在于清晰定义谁是盗版商,谁侵犯了包括出品机构、发行商在内的权利人的权利。 对于一审结果,优酷表示,这是正常的法律诉讼流程,不足为奇。9月份,优酷向法院起诉了搜狐涉嫌侵犯版权和名誉权,优酷方面表示,此案将会很快判决。
网络视频维权不易
实际上,2009年以来国内网络视频领域的诉讼可谓此起彼伏。在2009年9月反盗版联盟起诉优酷后,又在10月下旬起诉了国内另一家知名网站迅雷。但耐人寻味的是,反盗版联盟的重要成员也存在着在其他几起涉嫌网络视频侵权案件中以被告身份出现的情况。 有业内人士认为,造成这样的情况,一方面表明中国的网络视频市场发展非常快,各路诸侯纷至沓来,使得对视频资源的争夺空前激烈,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当前网络视频行业的秩序和规范尚未有效建立。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目前视频网站的运作方式之下,只要允许上传视频,就难以真正杜绝盗版行为发生。 另一方面,被侵权网站在维权方面面临不小的难题。优朋普乐在此次胜诉后表示,今后反盗版联盟不再针对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发起个别诉讼,个中含义值得玩味。有业内人士认为,优朋普乐此次胜诉可谓“惨胜”,一共就获得45万元收入,只能算是花钱买吆喝,因此可能今后会谋求其他方式维权。 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网络视频行业存在着盗版成本低,公众和版权方意识薄弱的情况。今后维权的关键是要扭转盗版者违法成本低,被侵权者维权成本高的状况。 从总体上看,国内影视行业资源过度分散,大部分中小影视公司缺乏能力和精力去维权。同时,由于新媒体平台给影视制作公司带来的收益目前还不大,影视公司一直以来在维权上积极性不高。再加上维权收益与预期差距较大,容易导致很多权利人放弃维权行为。
破解难题需各方智慧
由于优朋普乐胜诉优酷是近期一连串网络视频诉讼中的首个判决,因此引起业内较大关注。 “打击盗版不是节奏快慢问题,而是方向问题。”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吕良彪律师说。做盗版还是正版是是与非的问题,灰尘不扫不会自己跑掉,如果对盗版网站采取宽容态度,那么盗版泛滥会让社会资金和投资者缺乏信心。一旦盗版问题解决了,整个产业将迅速健康起来。 业内人士认为,近期一系列的网络视频诉讼,在某种程度上确实起到了打击盗版的作用。一方面,视频网站会加强自律行为,同时会加强对上传到网站上的内容进行审核,对涉嫌盗版的视频内容进行清理。另一方面,视频网站会加大对版权内容的投入,以避免涉嫌侵权行为的发生。 但另一方面,也有业内人士认为,近期连续多起视频网站之间的诉讼已明显提高了视频网站获取版权作品的成本,相应内容的减少会降低视频网站对用户的吸引力。网络视频领域盗版多,既与一些企业领导人缺乏内容价值意识有关,但也与行业新立诸多规则不规范有关系。今后内容提供商应与视频网站研究如何进一步合作取得双赢,在有效维权的同时为广大网民提供更多更好的视频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