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去年开始在政府采购工作中试点应用企业“信用报告”,推进了政府采购领域公开透明管理。目前,这个省已选择采购额度相对较低、供应商多为本地企业等采购项目开展“信用报告”应用试点,并计划用三年左右的时间推广到省级政府采购的各领域之中。 今年初,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与省诚信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在省本级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的通知》,明确要求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招投标时,须出具企业信用报告,对信用状况良好的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政策倾斜。对于在企业信用报告中明示信誉差的企业,原则上不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与监察部门密切配合,仔细梳理和完善了网上音频、视频和监控系统的工作流程,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数据对接方案,为电子监察提供接口,力争今年内实现政府采购信息管理与全省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对接,为省级政府采购领域使用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提供监督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