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基金将试行预算制
    2010-01-07    作者:韩洁 罗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据中国政府网6日刊载的《国务院关于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意见》,决定试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行为,明确政府责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意见》提出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应遵循的几项基本原则,即依法建立,规范统一;统筹编制,明确责任;专项基金,专款专用;相对独立,有机衔接;收支平衡,留有结余。
  根据《意见》,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险种分别编制,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等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建立的其他社会保险基金,条件成熟时,也应尽快纳入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
  《意见》要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的编制应综合考虑统筹地区上年度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本年度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预测以及社会保险工作计划等因素。统筹地区人民政府应根据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财政收支等情况,合理安排本级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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