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携手东盟打造区域性文化产业
    2009-12-31    作者:本报记者 张莺    来源:经济参考网
  金融危机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走出去”成为各地文化产业谋划的新棋局。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进入倒计时,广西与东盟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也日益升温,联合打造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成为共识。
  由于地缘相近、人文相通,中国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源远流长,产业合作现已“显山露水”。2006年,越南广宁省文化官员在桂林观看了《印象?刘三姐》大型山水实景演出之后,认为具有“海上桂林”之称的越南下龙湾也可以开发一台实景演出,便多次到桂林“取经”。广西文化部门与越南达成协议,把中国的资本、创意、运营模式等和越南的民族风情相融合,共同打造下龙湾大型海上实景演出项目。目前,这一项目已进入实质性运作阶段。《印象?刘三姐》模式还被移植到了柬埔寨,中柬联合打造的吴哥实景演出项目正在筹建中。
  在日前于南宁举行的中国—东盟电视交流论坛上,中国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田进说,目前东盟已成中国影视文化产业的重要合作伙伴。今年10月,广西电视台与老挝国家电视台和越南数字技术电视台分别签署了电视节目交流协议和合作意向书,根据协议,老挝国家电视台第三频道将从2010年1月1日起开设《今日广西》栏目,内容由广西卫视提供;越南数字技术电视台将接收并在越南全境播出广西卫视节目,实现部分电视节目在越南的全境落地。
  中国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副司长孙若风在今年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上称,2009年7月,《中国—东盟文化产业互动计划》已经获得了中国和东盟国家的一致通过,这标志着中国和东盟各国在文化产业合作方面有了纲领性文件。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如期建成,中国和东盟将实质性地开放贸易、服务和投资市场,文化产业和文化产品必将从中受益。
  鉴于广西对东盟的区位、资源等优势,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厅长余益中说,今后广西将重点发展演艺业、文化旅游业、文物博物业、民族民间文化创意、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重点领域,鼓励广西与东盟的文化贸易开放,拓宽文化贸易渠道。
  然而,目前中国和东盟文化产业交流平台尚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广西中国—东盟文化研究会副理事长何颖说,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的背景下,中国和东盟应联手构建“中国—东盟文化中心”,以博览会(交易会)和产业园区为平台,打造中国—东盟文化展示平台和文化产业投资贸易的“自由港”。 
  何颖建议,建立“中国—东盟文化中心”可先利用中国—东盟博览会平台功能,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文化专题展;中国与东盟国家可合作建设系列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培育文化产业集群,吸引各国文化生产主体、文化项目的集聚,重点培育中国—东盟会展、演出娱乐、旅游、艺术品、影视、动漫及游戏等产业集群;开展一批重点领域、有特色、有市场前景的项目建设,培育一批外向型骨干文化企业和“中国—东盟”文化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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