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定出口,今年以来,山东省国税局积极探索推行出口退税质押贷款、退税业务提醒等“个性化”服务,帮助出口企业解决资金、申报等实际困难,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 实行出口退税质押贷款。为缓解出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资金紧张的困难局面,山东省国税实行出口退税质押贷款办法,经有关部门审核确认后,企业可向商业银行申请质押贷款,并将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额度从原来应退税额的70%提高到90%,缓解了出口企业的资金困难。 开展出口退税业务提醒。山东国税将出口企业在退税申报中与企业相关的审核通过时间、审核退税额、即将超期的未申报出口情况、未申报单证等六类信息,通过手机短信、电子邮件或网站发布等各种方式,及时反馈给出口企业,方便了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申报。 针对“老长贸合同”(签订日期在2007年7月1日前,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价格不可更改的合同)的退税问题,山东省国税积极与商务等部门协调,向国家税务总局争取,全省前后有两批36户出口企业的52个老长贸出口合同经审核通过,共涉及出口额20.4亿美元,企业将多获得出口退税9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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