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和平区将实现农民工工资“零欠薪”
    2009-12-18    作者:记者 姜敏    来源:经济参考网
    沈阳市和平区针对目前在建工程施工队伍的构成,并结合施工单位的用工状况,将农民工维权工作关口前移,创造性地探索出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南通模式”,使这个区40家大型在建工程已有37家不欠薪,剩余3家有望在元旦前“销号”,从而实现沈阳市第一个“零欠薪”城区。
    据沈阳市和平区维权中心主任王建平介绍,和平区是沈阳市中心城区,拥有农民工近5万人,在这支宠大的队伍中,来自江苏南通等地的南方农民工居多,“南通模式”便应运而生。所谓“南通模式”,表面上是以来自南通地区的劳务分包企业而得名,其实是创新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形式,从源头上治理清欠难题,改变过去一到年底就清欠越清越多的状况。
    据了解,南通等地区的劳务分包企业往往自带成建制队伍来沈施工,和平区考虑到异地工作农民工本人生活需要及其家庭生活、子女就学、赡养老人等费用需要,将他们的工资发放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做为生活费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用于吃饭、生活必需品、零用钱开销,剩余部分由公司总部直接支付给农民工家属或年底农民工本人返回原籍后统一结算。农民工与企业在支付生活费外剩余部分工资支付上发生争议,农民工需回公司所在地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及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从和平区维权工作实践来看,采用这种工资支付方式主要是以乡情、亲情为联系纽带,由于长期合作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劳动关系架构。采用这一模式劳务分包企业因拖欠工资导致农民工投诉上访的案件发案率非常低,即使存在工资纠纷的,也基本是回到公司所在地进行解决。
    为进一步引导和规范这种工资支付形式,和平区总工会在组织上加以完善。首先帮助这些农民工以鲁园农民工工会为依托,成立以乡情为纽带的农民工工会组织,由全体农民工推选出工会主席,要求农民工工会主席必须在农民工中产生,由农民工本人担任工会主席,能代表农民工的利益,反映农民工的诉求,切实有效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同时,还帮助农民工工会组织成立网吧、医疗站、探亲房、业校等设施,丰富了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增强了农民工工会组织的向心力和凝聚力。
    其次,在签订集体合同上予以规范。和平区总工会向农民工提供简洁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示范文本,引导农民工、农民工工会组织与劳务分包企业进行集体协商、并经全体农民工同意,依法签订在沈发生活费、其余工资由公司总部与农民工家属在原籍结清的集体合同,不仅从履行合同上为农民工提供法律保障,解除了农民工的后顾之忧,也从法律层面解决了“一企两地”的管理矛盾。
    第三,在工资支付环节上加以监管。按照建筑施工领域用工特点,和平区总工会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台帐,按照用工形式细划工资发放表格,要求工资发放表必须由农民工本人签字。预支生活费标准每月不低于500元,如遇特殊情况,农民工本人可在工资限度内向企业提出支取剩余工资,企业随时支付。对劳务分包企业成建制以外的临时用工,进行逐一甄别,并要求劳务分包企业对这一部分用工的工资必须按月足额支付给农民工。
    目前,在和平区采用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南通模式”的劳务分包企业不仅仅局限于江苏省,来自四川、重庆、安徽、湖南、浙江等地的劳务分包企业也大多采取这种工资支付模式,比重占到驻区劳务分包企业的70%左右。这一做法已获得了沈阳市农民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认可。经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梳理后,拟将在沈阳市大力推广。
  相关稿件
· 河北:九成返乡农民工外出再就业 2009-12-07
· 安徽部分农民工创业园调查 2009-12-02
· 从农民工中公选干部的意义与隐忧 2009-11-09
· 别让农民工培训流于形式 2009-10-19
· 新生代农民工出现新群体引发担忧 2009-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