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部分农民工创业园调查
起步效果明显 发展尚存隐忧
    2009-12-02    作者:本报记者 杨玉华    来源:经济参考网

    针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逐渐增多,安徽省自去年起在全省各地兴建农民工创业园,通过给予土地、厂房租金、及税费融资等优惠,扶持返乡农民工在家乡创业。记者日前在安徽部分地区采访了解到,由于创业园解决了土地、厂房等创业“瓶颈”,已经成为吸引农民工创业的“乐土”,同时也带动了当地就业和地方经济发展。但记者采访也发现,农民工创业园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一些隐忧。

    无土地、厂房门槛 破农民工创业“瓶颈”

    安徽是全国劳务输出大省,每年外出务工人员超过一千万。近年来,随着一批早期在外务工人员积累了资本和技术,返乡创业人数增多。为此,安徽省在前期出台一系列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基础上,去年推出了农民工创业园新政,由全省各县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并经批准,在当地一些乡镇建设农民工创业园。
    负责该项工作的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陈晓玲介绍,农民工创业园定位区别各地已经建成的工业园和开发区,主要体现在一是选址必须在乡镇,在农民工的家门口;二是定位在“孵化园”,企业入驻时间只有三年,三年后必须离开创业园。
    考虑到农民工创业资金不雄厚、企业规模小、成本低等草根特点,安徽省在创业园建设上采取了政府“筑巢引凤”的方式,即创业园的土地、厂房等前期基础设施均由政府投入建好,农民工只要带着设备就可直接入驻生产。这种无土地、厂房门槛的政策极大突破了一直困扰农民工创业的固定资产投资“瓶颈”。
    “农民工创业的原始积累多来自打工收入,资金实力不雄厚,很多时候想回来办厂,但一看到土地价格和建筑成本,就打消了念头。”庐江县农民工创业者许广东坦言,创业园的出现大大降低了农民工的创业成本。
    许广东早年在上海打工,去年底进入庐江县庐城镇创业园创办了一家电动车装配销售公司,目前公司在创业园里的厂房面积超过一千平方米。根据相关政策,入园第一年厂房租金全免,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减半收取,园区内的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行政性收费三年全免。
    “如果以我现在厂房的占地面积和建筑成本算,光买地加盖厂房前期就要投资近100万,这差不多就掏空了我所有的积累,后面根本没钱投入生产。”许广东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因为无需为前期土地建设操心,去年入驻创业园后他的公司立即投入生产,目前每天电动车的装配量在30台左右,今年的销售额预计将突破1500万元。
    和许广东一样,落户于庐江县万山镇创业园的孙彩霞也是看重创业园无土地、基建成本而将在苏州的工厂整体搬迁回家乡的。前几年,她在苏州租了一间800平方米的厂房,办起了一家小型电子加工厂,为台湾一家企业做代工。去年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订单减少,但苏州的厂房租金、人员工资等各项成本却居高不下。正在发展面临困境时,孙彩霞得知庐江县政府准备在她老家万山镇建立农民工返乡创业园,便毅然决定返乡创业。
    “回来主要看重两点:一是土地不用操心,厂房租金减免。在苏州我的厂房有800平米,但房租贵,一平米12块,每月光房租就近1万。二是劳动力成本低,家乡平均一个劳动力(每月)要比苏州低500元左右。”孙彩霞说,农民工创业园解决了一部分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需要。

    适应产业转移之需 有效促进返乡潮下农民工就业

    在农民工创业园中,多数创业者都是像孙彩霞这样多年在外打工,掌握了管理、技术和市场的人,创业项目主要为沿海产业转移来的服装、电子加工、制鞋、机械生产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庐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人张尧进告诉记者,目前庐江县共建有三个农民工创业园,已有12家企业入驻,其中相当部分项目都是从上海、江浙转移来的产业。“不少创业者原先在上海、江浙那边的大型企业做到管理层,受到老板的赏识,随着沿海土地成本增加、产业更新升级,不少老板都把一部分订单转交给他们,让他们带着设备、订单回家乡创业。这对老板来说是降低生产成本的途径,对这些农民工而言则创造了一条致富路。”
    合肥市蜀山区百帮创业中心是该区专门的创业帮扶机构,该中心今年初建立了农民工创业园,目前已经入驻5家企业。据了解,农民工创业园的创办者多是受金融危机影响从广东、浙江、武汉等地返乡的农民工,创业项目也多是当地的产业转移项目,如服装加工、电子加工等产业,在一定程度上是与沿海发达地区向当地的产业转移相适应。
    “建立农民工创业园一定程度上就是适应沿海产业转移下农民工返乡创业潮的需要,事实上,目前安徽已经有70万人返乡创业,从长远看,人数还会越来越多。”陈晓玲说,安徽建立农民工创业园还有一个重要目的是以创业带动就业,解决更多农民就近就地就业。为此,安徽省劳动部门专门要求各地将带动就业作为企业的入园条件,规定企业达到一定平米必须带动相应人数就业。
    记者在各创业园也看到,由于入园多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很多企业的工人都是当地的农民。在万山镇创业园打工的丁明金告诉记者,他刚初中毕业,因为想家,他不愿外出打工,创业园刚好解决了他不愿背井离乡又可打工的问题。除了像丁明金这样不愿外出务工的农民,在创业园务工的更多是农村的留守妇女,过去因为家中有小孩或老人要照顾无法外出,现在通过创业园实现家门口打工的愿望,既兼顾了家庭又增加了收入。
    安徽省劳动部门统计,目前安徽第一批103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已有66个建成并投入使用,共建厂房46.7万平方米,目前已吸纳229个项目或企业入园,带动农民工园内就业1.7万人。预计今年内103个返乡农民工创业园全部建成后,将可吸纳910个项目或企业入园,共带动农民工就业5.6万人。

    发展尚处初级阶段 隐忧风险有待重视

    针对农民工创业园取得的成效,安徽省劳动保障部门决定在第一批农民工创业园基础上再建150个创业园,至2010年全省创业园达到300个。目前第二批创业园已经在各地开建,全省掀起了一场建设农民工创业园的热潮。对此,记者采访中也发现了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
    一是创业园建设普遍面临着资金、土地困难。全椒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朱图识说,现在乡镇要新建一个有三四栋标准厂房的农民工创业园,光土地及基建费用就要花费二三百万,虽然省里每个创业园给150万元补贴,也算不少,但与基层的实际需求还存在缺口。目前这部分不足都靠乡镇自己投入,这对本不富裕的乡镇来讲是一笔不小负担。将来如果更多乡镇都要建创业园,这对一个县来说资金缺口将不容忽视。而且目前按照政策规定要为农民工减免水电、园区卫生、物管等行政收费,这些收费的减免同时也意味着地方财政要给予补贴,这将也是笔不小开支。
    另外,在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的情况下,越来越多的创业园要建设,这么多用地如何解决也是难题。虽然目前一些乡镇探索出了利用废弃乡政府或学校改建创业园,但毕竟与厂房不同,也限制了一些项目的引进。
    二是创业园的孵化定位与一些企业的发展需求存在矛盾。张尧进说,针对创业园三年孵化期的特点,庐江县劳动部门与入园企业都签有三年孵化期合同,而且在把着上也主动剔除了机械加工业等一些需要大量引进设备,搬迁成本高的项目。但一些入园企业在谈及三年出园要求时却表示,“规定不合理”。一位企业负责人说,“三年后要搬出来,可怎么搬?我的设备全都搬回来了,再让我去找地方,去哪找呢?而且我搬走了,这些好不容易培养起来的熟练工人又怎么就业?”此外,一些创业者表示,虽然入园时厂房盖好,但水电、厂房改造和一些防盗设施的安装都是企业自己投入的,花费也在十几万元,如果搬走这笔损失又怎么算。
    三是在当前乡镇工业化发展冲动和招商引资考核压力下,一些地方存在借创业园之名圈地搞返乡开发区的风险。在皖东某乡镇,记者看到该镇上报的工业园项目尚未批准,镇里已经掏出了300万“家底”先期征地平整出了30多亩土地,用于创业园一期建设。乡镇负责人对记者说,他们对创业园非常“渴望”,一方面他们想借创业园招商引资谋求乡镇工业发展,另一方面,确实也有许多在外事业有成的农民工想返乡办厂。这位负责人说,创业园建成之后入园企业“起码注册资本要在100万元”,预计创业园建成至少可以为镇里增加200万左右的税收。一些农民工创业者担心这样高的进入门槛已经背离了创业园“孵化器”的定位。此外,该镇创业园一期征地一部分来自于当地新农村建设用地,二期还有50亩的征地来自于该镇路边的田地。对此,当地负责人解释说,这些田地已经划入了当地乡镇工业集中区用地,就是用来建工业区的。
    一些创业者担心,地方的发展冲动会让创业园变味成乡镇开发区,一旦如此,创业园建设势必抬高入园门槛,不仅会造成创业园背离孵化本意,使真正需要扶持的创业者得不到扶持,还可能造成企业发展和竞争的不公平,因为只要挤进创业园这块“特区”,就可以享受到厂房租金、税费减免等诸多优于其他园区的政策。
    此外,按照省和县劳动部门的规划,将来创业园要覆盖每个县甚至每个乡镇,让每个地方的农民工都能实现家门口创业。但采访中一些基层干群和创业者认为,“遍地开花”未必符合实际,因为一些地处遍远、交通经济欠发达的乡镇因为交通运输成本高和各项配套不到位,未必适合建厂,他们认为,创业园还应在一些经济条件好的地方形成集聚效应。
    长期关注农民工创业问题的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吕连生认为,农民工是社会的特殊群体,他们的创业一般规模小、成本低,草根性强。因此,扶持他们创业十分必要。而农民工创业园就是政府在扶持农民工创业就业方面做的一件好事实事。特别是在去年金融危机的考验下,农民工创业园的提出与建设,对大量返乡的农民工来说体现了政府的积极导向,可以说为返乡农民工吃了颗定心丸,给予他们以很大鼓舞。虽然当时农民工创业园还未建成,但其出现和意义却已获得社会广泛好评。从这个角度说,农民工创业园的舆论意义大于实际效果。
    吕连生认为,农民工创业园的发展方向值得肯定,但要将这项好政策执行好,必须要有明确的规划定位和一系列细化的措施加以保障。他认为,农民工创业园不应“遍地开花”,而应有所侧重集聚发展,否则可能带来“后遗症”,把好事变成坏事。在具体建设中,要考虑农民工创业园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对于孵化期到了之后企业能退能进的流动机制,创业园的合理布局和规划等,都要制定一套细化措施加以保障。此外,在各地招商引资发展冲动下,还应该着重防止借农民工创业园旗号搞乱圈地乱征地,变相建开发区和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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