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补贴征个税”不患征而患不公
    2009-11-27    作者:本报记者 肖婧/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重新界定了企业职工福利费用的范畴,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等补贴,应当纳入工资总额管理,须缴纳个人所得税。网民担心,“补贴征个税”可能最终只落在缺乏“避税能力”的普通工薪阶层和中低收入者头上,却管不到补贴发得最多的垄断行业和政府部门。也有网民指出,在经济高速增长的背景下,政府要做的应是还富于民。

    税收目标应是削峰平谷

    搜狐博主“米奇的世界”表示,税收政策的一个核心价值其实就是调节社会收入差距、削峰平谷以促进社会公平。这意味着税收政策要多盯着“有钱人”,多“照顾”中低收入者和弱势群体。但事实看来,税收政策习惯了眼睛向下,一系列税收政策接连拿中低收入者开刀,年底双薪、月饼、交通和通讯补贴,真不知道下一刀又将砍向哪里。
    新浪博主“马光远”指出,财政部门针对居民个人的“补贴征个税”行为,其合理性和适当性都值得商榷。
    其一,如果说交通、饭补等需要交纳个税是针对石油、电力等垄断部门的高福利,只需有重点、有选择的对这些行业开展不合理的福利费用清查即可,不仅针对性强,而且立竿见影,民意的基础也很丰厚。
    其二,中国经济结构畸形的关键在于收入分配的不均衡,特别是国家与民众之间收入分配严重失衡,财政收入连续数年20%以上增长,而居民收入增长却低于GDP增长,这意味着国民财富的蛋糕被国家拿走了更多,从而造成了国富民穷的格局,使得国、民财富分配格局完全失衡,挤压了民间消费的空间,从而导致产能过剩等深层的结构性问题。因此,应该挤压的是国家收入,而不是民众收入,民众的饭补等福利,如需缴税,则意味着国家进一步和民众博弈财富分配。

    个税体制应平等健全

    搜狐博主“闲聊客”表示,实际上很多人最反对的不是“补贴计税”,而是这样的税收最终只落到缺乏“避税能力”的普通工薪阶层头上,那些补贴发得最滥的单位、补贴拿得最多的人却能轻易逃脱税收监控。也就是说,公众并不患“补贴征个税”,而是患不均、患不平等。
    “闲聊客”认为,一般工薪阶层的补贴是很有限的,各种报销也是实报实销,而垄断性国企和一些公共部门形形色色、明的暗的补贴多如牛毛,可监管在他们身上常常失灵。一方面是他们有超强的避税能力,能以各种形式将补贴隐蔽得很好;另一方面是缺乏充分监管。
    “马光远”指出,这次通知所言的规定只针对企业,对于真正享受高房补、高饭补、高交通补助的行政机关,却只字未提。也就是说,并没有触动政府人员自身的利益,其歧视性和不公平性显而易见。
    “米奇的世界”还指出,按照现阶段各单位财务管理现状,只要不走工资账,车贴、通讯费等可以照发且不扣税,不少单位都是让员工拿各种发票报销冲公已经是公开的秘密。因此各项补贴计征个税最大的难点在于:区分实际补贴与实际公务成本之间的界限,很多时候这种界限是模糊不清的,也就给企业留下了操作空间。

    着力点应由“民”转“官”

    不少网民指出,个税仅占财政收入6%左右,但涉及群众利益重大,如果要缓解财政压力,更应该把着眼点确定在更合理的财税制度上,比如进一步严控政府公务支出,完善垄断国企的财税监管,征收奢侈品消费税等。
    “马光远”建议:首先,财政部门应该对一些垄断高企的高福利加大查税力度,这是个税增长的关键;其次,财政部门应该对一些企业主个人的避税行为加大力度,而事实证明,这一部分人税收增长的空间完全取决于执法力度;第三,既然要对福利征税,就不能只针对企业员工,而将官员排除在征收范围内。应该对全国行政机关的饭补、交通补贴和其他不合理的福利进行清查,这才是重点和着力点。当然眼睛盯着官员,盯着垄断企业,工作难度很大,但远比盯着普通民众,对提高财政收入的意义要大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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