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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24 作者:本报记者 王志 来源:经济参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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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中小企业普遍缺少有效抵押物、“贷款难”,山东省枣庄市在全国首创“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新业务,企业将自有钢结构厂房办理动产登记后就可从银行申请贷款,手续简单、操作方便。目前,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四部门已全面推广这一业务,全省累计发放此类贷款45亿元,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山东宏宇工程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工程车橡胶轮胎产品出口市场行情很好,但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流动资金严重受限,生产经营一度陷入困境。今年3月,企业以自有的1500万元钢结构厂房作抵押,按30%比例从枣庄市工商银行获得了5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化解了企业燃眉之急。 公司财务经理陈建国说:“中小企业贷款难,难就难在抵押物不足。采取企业联合信用担保贷款,不仅手续麻烦、利率高,而且经常因风险高很难从银行贷到款。拿钢结构厂房作抵押贷款,只需花几千元的评估费,贷款利率还低,真是雪中送炭。” 长期以来,融资难、担保难一直是困扰我国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枣庄市中小企业局局长王洪军说,目前全市有中小企业12万户,占企业总数的98%,受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普遍面临资金压力。 山东榴园玻璃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加田说,中小企业由于规模小、资信状况不理想,房产和机器设备是通过银行贷款实现间接融资的主要途径。但前几年有房产的中小企业大多已经将房产进行了抵押,现在几乎无“房”可抵。机器设备由于变现率低,目前金融机构原则上也不再办理此类抵押贷款,企业要想贷款很难了。 记者采访发现,近年来新建的中小企业,尤其是各地开发区通过招商引资新建的企业,基本上都不拥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却大多拥有大量钢结构厂房。据枣庄市中小企业局测算,全市钢结构厂房价值高达30亿元以上,如果按50%抵押率计算,可融资额在15亿元以上。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隋明善介绍,以钢结构厂房作为贷款抵押物进行融资,在当前我国法律领域还是一项空白。钢结构厂房能否抵押、是作动产还是不动产抵押、由哪个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以及登记效力如何,均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为破解这一难题,枣庄中院率先在国内进行了积极探索。 今年2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充分专题调研后认为,钢结构厂房尽管名义上或形式上称“厂房”,但其本质或实质不是“房”,具有拆装方便、移动拆装不损害其价值的特点,在性质上更贴近于动产,且是为生产而做准备的,因而是企业的生产设备,应视为动产。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高峰介绍,此外,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没有将钢结构厂房明确为房产,房产部门也未纳入房产登记管理范围,将钢结构厂房作为动产办理抵押登记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获得枣庄中院认可后,今年3月,枣庄市人民银行、中小企业局、工商局等部门联合出台钢结构资产抵押授信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中小企业对拥有的钢结构资产经过评估,在登记注册地工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等手续后,可以向金融机构申请一年以内、不超过钢结构资产价值50%的短期贷款。 其基本流程为:企业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企业、银行共同委托评估机构对钢结构厂房的价值进行评估,企业到工商部门办理钢结构厂房抵押登记,银行根据钢结构厂房评估价值确定具体贷款额度,并发放贷款。手续简单,操作方便。 同时,枣庄金融机构对贷款实行贷后风险控制机制,对所抵押的钢结构资产价值有明显减少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贷款未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钢结构资产,从而有效防控信贷风险。 位于滕州经济开发区的山东鑫迪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装饰用门的民营企业,去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公司财务主管李波告诉记者,今年以来随着楼市转暖,公司产品销路一路猛增,一直加班加点生产。但4月份时公司要一次性购进大量原材料,遇到流动资金不足难题。经专业评估公司评估,公司2万平方米的钢结构厂房价值600万元,以此作抵押后,不到一个星期就从滕州工商银行贷到300万元。 “现在企业没了流动资金的后顾之忧,生产经营重新步入正轨,今年上半年销售收入就突破3000万元,预计全年超过6000万元肯定没问题。”公司销售经理张弘说。 隋明善说,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广泛适用于经济开发区内拥有大量钢结构资产、具有发展潜力,但又没有土地证、房产证的中小企业,盘活了中小企业现有资产,解决了无“资”可抵难题,开辟了一条中小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 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枣庄办事处主任李金安介绍,钢结构资产较其他资产相比,具有抵押方便、灵活、易变现等特点,比较容易得到金融机构的认可。目前,全市农信社累计办理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逾亿元。 记者采访发现,由于钢结构厂房较其他厂房相比,具有质量轻、强度高、跨度大、投资成本低等特点,目前被中小企业广泛采用,我国中小企业存量钢结构资产价值储量巨大。据初步测算,山东省仅工业园区的中小企业就拥有价值超过1000亿元的钢结构厂房。 今年7月,山东省金融工作办公室、山东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银监局联合转发文件,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业务。截至10月底,全省已累计发放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45亿元,其中枣庄市发放贷款2.66亿元,开辟了中小企业融资的“绿色通道”。 枣庄市商业银行副行长崔健认为,当前金融机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愿强烈,开办钢结构资产抵押贷款,解除了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对中小企业缺少有效抵押物的担心,为银行机构提供了一个新的信贷投放增长点,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中国人民银行枣庄市中心支行行长陈宜民说,在当前中小企业信用缺失、担保机制不完备的现实状况下,通过企业自有的钢结构资产进行抵押贷款,可有效解决融资担保难的问题,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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