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扶持10大产业集群
    2009-11-09    本报记者: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报网

    本网讯  记者日前从在江苏邳州市召开的第二届全国林业产业大会上了解到,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作为指导林业应对金融危机的行动计划方案。本次林业调整振兴的方向和重点是受金融危机冲击最严重的人造板等木材工业及相关产业。《林业产业振兴规划》提出,三年内重点扶持100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10大特色产业集群。林业产业总产值每年保持12%左右的速度增长。
    根据该《规划》,实施林业产业调整和振兴发展,我国林业产业总产值将由2008年的1.44万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26万亿元。人造板产量稳定在1亿立方米左右。林产品国际贸易总量达到900亿美元以上,其中出口总额达到或超过500亿美元。人造板、木地板、家具、木门等优势产品继续保持世界出口第一国地位。年均进口境外木材资源稳定在1.6亿立方米以上。林业第二产业和以生态旅游为龙头的林业第三产业占林业总产值的比重分别增加到50%和18%以上;人造板为主的木材加工企业得到全面整顿,落后产品及装备基本淘汰。林业产业就业人数由2008年的4500万人增长到5700万人。
    该《规划》提出,推进林业品牌建设和市场准入,用两年时间对已颁布的70种人造板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全面清理,开展中国名牌林产品的认定工作。三年内重点扶持100家国家级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和10大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形成森林资源培育、人造板、家具、木浆造纸、竹产品、林化产品、木本粮油产品、生物制药、林业机械制造和生物质能源等支柱产业。加快各类工业原料林基地建设,在湖南、江西、四川、云南等省区建立油茶、油橄榄、核桃等高产油料林基地,在西南、西北等省区建立一批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启动全国珍贵树种培育建设工程并在东北内蒙古林区、西南林区、华东林区和粤桂琼闽有条件地区先行实施,继续推进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力争到2012年基地建设总规模超过1亿亩。重点扶持300处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旅游小区、湿地公园等森林旅游景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以国家级森林公园为主的生态文化示范基地建设,策划和推介特色生态旅游产品。
    该《规划》还提出了林业产业振兴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中央财政对造林所需优质种苗给予补贴,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加大对油茶林基地建设的扶持。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募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鼓励林区从事林业种植、林产品加工且经营业绩好、资信优良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林区外的各类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基础性林业项目。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对以林权抵押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公司,担保倍数可放大到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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