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业振兴规划鼓励投资基础性林业
    2009-11-06    作者:记者 方烨    来源:经济参考网
    本报江苏电 记者日前从第二届全国林业产业大会上获悉,国家林业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布了《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林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行动计划方案。
    《规划》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林业产业振兴的政策措施。包括中央财政对造林所需优质种苗给予补贴,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继续加大对油茶林基地建设的扶持;将育林基金征收标准由林木产品销售收入的20%降至10%以下;鼓励符合条件的林业产业龙头企业通过债券市场发行各类债券类金融工具,募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鼓励林区从事林业种植、林产品加工且经营业绩好、资信优良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鼓励林区外的各类经济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基础性林业项目;鼓励各类担保机构开办林业融资担保业务,对以林权抵押为主要反担保措施的担保公司,担保倍数可放大到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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