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就业保增长 扩大就业保民生
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推进统筹城乡就业成效显著
    2009-11-03    作者:赵殿江    来源:经济参考报

局长 赵殿江

小型专场招聘会

    面对全球性的金融危机,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决心,紧紧围绕“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总体要求,积极扩大就业稳定就业,按照“围绕一个中心、突出一个重点、创建四化工作机制、完善六个统一”的工作思路,紧密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就业进程,有力地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就业。目前全区累计帮助9.17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农村第一产业富余劳动力由2003年的7万余人降到目前的2万人以下。2006年顺义区被确定为“全国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2008年,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评为“全国优秀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开创了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的新局面。

    贵在不舍 功在落实

    在思路决定出路,坚持以产业增就业,实现经济增长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的总体思路下,结合顺义区经济发展需要,近年来,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多个层面深化和拓展就业工作领域,就业工作有声有色、如火如荼。
顺义是首都重点建设新城、临空经济区和现代制造业基地,伴随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推进,顺义区已步入工业化转型、城市化加速、国际化提升的新阶段。也是就业规模日益扩大、就业任务日趋繁重的地区之一。多年来,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充分认识到就业是民生之本、致富之门、和谐之源、稳定之基,始终将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以实现人民群众“真正就业、选择就业、满意就业”为目标,通过构建经济发展与劳动力就业良性互动机制,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提升就业质量,有效促进了城乡劳动力充分就业。2006年以来,全区城镇失业人员就业率始终保持在60%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2%以下。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区累计新增城镇就业人员11130人,完成既定指标14500人的76.76%;累计安置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341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704人,分别完成既定指标8230人、8000人的41.43%和121.3%;累计培训城乡劳动力5341人,目前,全区城乡劳动力二三产业就业率达91%,农村劳动力二三产业就业率达88.33%。
    产业发展是吸纳和扩大就业的重要载体与前提。近年来,伴随全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北京现代、国航股份、新国际展览中心等为代表的一大批航空、汽车、会展企业落户顺义,为劳动力就业提供了广阔的空间。他们紧紧瞄准新产业、新项目带来的新的就业增长点,积极落实“三同时”制度,促进了就业岗位与劳动力的及时有效对接,实现了经济发展与促进就业的良性互动。
    ——坚持项目引进与就业需求预测同时进行。在新建项目立项时,要求项目投资方提供岗位需求、用工标准等劳动力需求信息,劳动人事部门据此编制劳动力供需报告,为人力资源储备提供参考。
    ——坚持项目审批与就业安置同时进行。对征用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批准使用土地时,先由劳动人事部门提出具体的劳动力安置补偿方案,并在与劳动部门会商后才办理审批手续。
    ——坚持项目建设与就业服务同时进行。劳动人事部门获知建设项目用工需求后,对项目提供的岗位进行“动态跟踪式”服务,及时推荐本区劳动力实现就业。三年来,全区平均每年召开大型推介会126次,供需见面达50666人次。
    经济的快速增长带动了就业规模的不断扩大,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促进了劳动力就业结构的更加合理。截至2008年底,顺义区二三产业从业人员达到41.2万人。全区一二三产业结构的比重由2006年初的7.5:60.8:31.7调整为目前的5∶52.5∶42.5,一二三产业就业人员的比重由2006年初的15.7:39.2:45.1调整为目前的8.9:42.8:48.3,三二一的就业格局日趋合理。

    勇于探索 创新管理

    着力推进统筹城乡就业

    “欲成大事者,必固其基;欲成江河者,必长其源。”在紧张庞杂的工作中,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既“固其基”又“长其源”。时刻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以特有的工作创新和大胆探索,不断拓展长远发展的新篇章。
    被称为“民生之本”的劳动就业和“民生之福”的社会保障,是实践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核心内容的基本要求,也是科学发展的基础。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中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们努力把握科学发展观中的“民生”内涵,始终把促进劳动力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坚持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解决就业问题,在优化就业环境中促进劳动力就业,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城乡劳动力就业步伐大大加快。经过几年的大胆尝试,创新管理,建立了“六个统一”,加快了统筹城乡就业步伐,形成了统筹城乡就业的新格局。
    2006年,顺义区被正式列为“统筹城乡就业试点城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历了制定方案、宣传动员、组织实施、经验总结四个阶段,逐步形成了“六个统一”,取得了突出成效。一是探索建立了城乡统一的就业管理制度,为统筹城乡就业奠定坚实基础;二是构建了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广泛开展惠及城乡劳动者的公共就业服务;三是完善了城乡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市、区、镇、村四级共促城乡劳动者就业;四是开展了城乡统一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城乡劳动者的市场就业能力;五是营造了城乡统一的平等就业环境,维护城乡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六是形成了城乡统一的就业帮扶机制,重点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

    继续完善就业政策扶持体系

    促进劳动力更加充分就业

    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践中体会到,顺义作为北京市重点建设新城,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乡劳动力就业矛盾更加突出,建立城乡更加统一的就业政策扶持体系已迫在眉睫。今年以来,他们在用足用好北京市政策的基础上,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实际,不断调整、完善就业政策扶持体系,促进劳动力更加充分就业。
    ——研究制定了扶持力度更大、城乡更加统一的促进就业政策。出台《顺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意见(试行)》,每年预计投入1亿元就业资金用于扶持城乡劳动力就业。新政策凸显五大特点,特点一:实现了城乡就业政策一体化,农村劳动力与城镇劳动力可享受同等的促进就业政策。特点二:扩大了困难群体的帮扶范围,将城乡劳动力享受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在市级“4050”的基础上下调5岁至“3545”,同时将纯农就业家庭劳动力、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一年未实现就业的人员纳入了困难群体的帮扶范围。特点三:率先在全市将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纳入政策扶持范围。特点四:建立了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将免费培训贯穿于顺义户籍的城乡劳动者职业生涯全过程。特点五:加大了对用人单位招用和职业介绍机构推荐就业的奖励力度,同时实现了区内、区外企业同时享受区级政策,创历年来促进就业政策投资力度之最。
    ——制定出台了专门针对就业困难群体的优惠政策。出台了《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劳动保障局关于拓展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岗位实施方案的通知》,启动“就业困难群体进机关”工程,区内所有由财政负担的“三保”(保洁、保绿、保安)岗位,必须优先安置本区城乡就业困难人员,从而切实解决困难群体就业问题。

    创新工作机制

    确保稳定就业

    由于全球性的金融危机,2009年,是顺义区近年来就业压力最大的一年,也是切实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重要一年。为确保稳定就业,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工作机制,实行“3+1”特别工作联动机制,帮助全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平稳度过金融危机
建立重点企业用工情况监测制度,出台了《顺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度企业用工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进一步摸清企业用工底数,做到劳动力就业情况清、底数明。在做好动态管理的同时,建立完善“3+1”特别工作联动机制。首先对企业裁员状况100%进行监控,协调劳动关系。其次对因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被裁员的失业人员100%进行转岗转业培训,提高其再就业能力。三是对因遭受金融危机影响被裁员的失业人员100%给予就业优惠政策,积极引导其实现再就业。四是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对因遭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被裁员的失业人员,确保24小时内提供一个就业岗位。

    免费培训 贯穿始终

    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市场就业水平

    近年来顺义区经济的快速发展,使该地区劳动力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3.5万元,高于全国5万元的平均水平,反映出全区经济结构、发展质量优于全国,同时对人才需求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新培训思路,那就是对农村劳动力培训实施“一免双促三提升”。“一免”即将免费培训贯穿于劳动力职业生涯全过程。“双促”即通过初级技能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尽快实现转移就业,成为产业工人;再通过中高级技能培训,促进已经转移就业的劳动力尽快实现岗位置换和高层次岗位就业,成为技能人才。“三提升”是通过上述政策和措施,提升农村劳动力转移后的生活品质、提升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区域劳动力资源结构的优化水平。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使农村劳动力尽快适应二三产业岗位需求,从而最大限度的实现转移就业。
    ——完善培训补贴与促进就业效果挂钩机制。出台政策,将原有的培训经费补贴改为培训就业后奖励,以奖代补,引导各类培训机构针对市场需求,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初、中级工的转移就业型培训,由区财政奖励600元,镇财政补贴200元;对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等技能提升型培训,由区财政奖励800元,镇财政补贴800元。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针对性技能培训。对青年劳动力,结合区域城市功能定位,加大现代制造业、临空产业、现代服务业、国际会展业等品牌产业所急需的叉车司机、车工、电工、焊工、汽车维修工及仓库保管员等工种的培训,确保他们到区级以上企业或“三高”企业就业;对中年劳动力,通过转变其就业观念,开展定向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在技能含量一般的镇级企业就近就业;对年龄偏大的劳动力,结合本人能力,开展具有岗位特征的职业培训,确保他们就近就业或公益性岗位就业。2006年至2008年,顺义区累计投入培训资金3739.87万元,共培训农村劳动力39203人,培训城镇失业人员6918人,培训合格率91.5%,培训后就业率83.8%。

    启动科技服务 坚持精细服务

    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就业服务是政府促进劳动力就业的重要手段。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努力做好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就业后跟踪等一系列服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大科技服务力度,提供更精细的就业服务。
    ——加强就业信息服务。强化舆论宣传。实行就业工作“电视有影、电台有声、报纸有字”,制做公益性广告,以“想就业,我帮您”为落脚点,做到就业工作“年年有计划、月月有进展、周周有招聘”,实现劳动者“求职有渠道”,完善信息分布平台,投资1000余万元,开通“绿港就业快车”网站,实现网上求职、网上招聘、网上职业指导、网上面试、网上政策咨询。形成“优惠政策人人懂、招聘信息人人明、洽谈活动人人知、就业岗位人人选”的良好就业氛围。
    ——对接劳动力的就业需求。开设边远地区通向机场等岗位资源丰富地区的班车,在经济发达地区建立“职工公寓”,优先安排边远地区劳动力,降低劳动力跨地区就业的交通、住宿成本,化解边远地区劳动力转移就业难题。近年来,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更高的目标、更高的要求,切实做好困难群体的就业工作。在北京市开展的“零就业家庭”就业援助活动中,北京市级“零就业家庭”定义的基础上,将农村家庭劳动力中,无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的也认定为“零就业家庭”,扩大了“零就业家庭”的帮扶范围。累计帮扶908户“零就业家庭”中的1242名劳动力实现就业,实现了“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的目标。
    2008年,在实现“无零就业家庭”的基础上,率先在全市提出了“无纯农就业家庭”目标,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家庭成员中,至少有一人在二三产业就业。目前,累计帮扶210户“纯农就业家庭”中的328名劳动力实现就业。此项工作被市局认定为2008年就业工作两大亮点之一,并成为引领2009年北京市就业工作的重点工作。
    ——对接企业的用工需求。企业是劳动力就业的主要载体,加大企业用工管理、劳动政策落实与监管服务力度。研发并启用了《顺义单位用工管理信息系统》,率先在全市采用网络备案方式对用人单位招用人员进行备案,改变了以往烦琐的手工备案方式,简化了企业备案程序。建立了“企业联络员制度”,针对入区企业,特别是重点企业、大型企业,每季度召开“政企联谊会”,及时了解企业用工需求,并积极为企业用工提供劳动力储备、人职匹配等服务。
    “不积跬步,无以致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开拓创新,迎难而上,认真做好就业工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稳定就业,为“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做出了积极贡献,取得了令人瞩目的骄人业绩。他们的宝贵经验和有益做法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并得到推广。顺义区就业工作连续6年在全国名列前茅,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被授予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集体一等功”称号,连续两年获评北京市社会保障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再就业工作目标考核第一名。
    推进就业再就业工作,事关民生之所向,事关社会之和谐。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知,城乡劳动力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完善制度机制,不断开创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实现顺义人民“劳有多得,学有优教,病有良医,住有宜居,老有颐养”的目标,为顺义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顺义区养老保险政策实现全覆盖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紧围绕北京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按照建立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做好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努力扩大覆盖面,使更多城乡居民享有养老保障。
    目前该区已形成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行政事业单位退休金制度和无社会保障老年人养老保障制度四位一体的养老保障体制,养老保险政策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1992年,顺义区作为全国640个首批试点县之一,开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到2007年底,全区累计参保人数为66312人,城镇养老保险农民工参保人数为2.82万,两项合计参保率达到了农村劳动力的51.39%。收取保费8475万元,领取养老金人数为11258人,平均领取金额为19元/月。
    2007年12月29日,市政府出台了《北京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行办法》,并于2008年1月1日施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普遍欢迎。截至2008年底,顺义区累计参保人数达到了13.5万人,参保率达到了农村劳动力的89%。领取养老金人数为1.2万人,全年支付养老金4823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327万元,财政补贴基础养老金4496万元。平均领取额由原来的每人19.2元/月增加到每人296元/月。
    新农保政策试行一年后,市政府在其基础上出台了《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与新农保政策相比主要增加了以下内容:1、扩大了参保范围,使小城镇户籍人员、非农业户籍人员也可通过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来解决养老问题;2、全市统一了缴费标准,最低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今年为960元);最高缴费标准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今年为7420元)。3、变更了缴费模式,由原来的村民到村委会缴纳现金改为每个参保对象在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存折,区农保中心进行统一划账,避免了基金的风险。截至2009年8月底顺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到了15万人,收缴保费8780万元,农村劳动力的参保率达到了93%;领取养老金人数达到了1.8万人,支付养老金4410.3万元,其中个人账户养老金455.8万元,财政负担基础养老金3954.5万元,平均领取额为310元/月。
    为了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切实保障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权益,实现“老有所养”的社会建设目标,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城乡居民保险工作列为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起草并下发了《关于实施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意见》和《关于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顺义区实施北京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意见》,《关于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补贴办法》。北京市顺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刻认识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实施,是解决民生问题,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一项重大措施。局领导班子到乡镇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情况,为乡镇出谋划策,并多次组织乡镇领导及社保所所长的会议对此项工作进行布置。在该局及各镇、村的共同努力下,保证了居民保险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8月底已全面完成了全年的任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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