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区农村土地流转成效显著
创新服务手段促进经济发展
    2009-11-02    作者:金兰    来源:经济参考报
    土地流转是农村经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数亿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农村社会的稳定。近年来,北京市通州区积极转变政府职能,持续创新服务手段,不断提升土地流转的数量和质量。截至2009年6月底,通州区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累计24万亩,其中规模化流转土地为四万余亩,为该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吸引近300家农业产业或种田能手到该区投资兴业,累计吸引社会投资10余亿元。
    手段一:开通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是通州区落实《农村土地承包法》、适应行政手段退出流转行为后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它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免费的中介服务,使土地流转彻底脱离行政手段,通过透明的市场化运作,提升了土地流转规模和质量。
    所谓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即利用现代高科技互联网技术,依托村、镇、区三级土地流转数据库搭建而成的关于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发布的网络平台。2006年,通州区在全市率先搭建了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即“通州区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平台”。三年来,信息平台多次升级,服务内容从最初的“政策宣传、经验介绍、转出信息、转入信息”四个板块增加了流转规程、合同范本、意见和建议、政策法规等多个项目。信息平台的建立使该区30余万农民足不出户,便可以得到全区、全市、乃至全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需求信息。而土地需求方可以直接从网上选择适合自己需要的土地。截止目前,该区农民通过信息平台累计发布土地流转信息4000多条,涉及土地面积达6万余亩,其中已经完成流转对接且签订流转合同的土地有4万余亩,流转率达66%以上。
    信息平台在服务农村土地流转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功,得到了北京市政府的高度肯定。2007年被北京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创新奖”;2009年初,北京市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推广通州区的经验。
    手段二: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评估机制。长期以来,由于缺乏对被流转土地价值评判标准等原因,农户与土地需求方在被流转土地的价格问题上分歧较大。
    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评估机制的建立便是通州区为了进一步适应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需要,以解决农户在流转土地过程中存在的土地流转价格“要少”和“要跑”问题采取一项具体措施。2009年初,通州区在北京市率先探索和建立了农村承包土地指导价格评估机制,为土地流转方和需求方提供价格指导服务。2009年8月11日,该区已经完成了全区各乡镇土地指导价格的评估工作,该机制确保了农户和土地需求方的合法权益,提高了土地的流转率。
    手段三: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为了能给土地流转双方提供更直接、更便利的服务,实现土地流转有形市场和信息市场的对接,通州区于2009年9月23日成立了北京市首家农村土地流转信息服务中心———于家务乡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该中心分别设置了“咨询指导”、“受理登记”、“合同签订”三个服务窗口及一个“流转合同纠纷调解室”。
    于家务乡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服务中心的成立将为促进该乡土地资源合理流转和合理配置,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快都市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发挥重要作用。
    手段四:实行土地竞价流转。为了实现流转土地收益最大化,通州区借鉴拍卖竞价机制,创新性地将竞价流转引入到农村土地流转实际工作中,为土地流转探索出一条新的途径。
    通过土地竞价流转,广大农民参与市场竞争的意识得到了提高,土地流转的价格和农户的收入也有所增加。例如:漷县镇丁庄村57户农民采取竟标的方式与3个土地需求方进行土地流转竞价承租,从每亩每年600元起价,最后,竞价承租人张庆超以每亩每年1200元的价格承租了这57户农民的116亩土地,且经双方协商每5年递增15%。仅此一项,这57户农民一年就多获得土地流转费近7万元,每亩均收入翻一番。
    手段五:建立合同规范管理机制。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合同的管理,直接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以及中央和北京市区的有关文件精神,通州区不断加强对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等合同的管理,并且实现了合同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做好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必须培养一支懂政策、知程序、会操作的专业工作队伍。为此,通州区于2004年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建立了区、镇、村三级五百余名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员队伍,培训后实行统一持证上岗。同时,该区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员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年度继续教育制度等为通州区建立合同规范管理奠定了人才基础。
    针对过去由于口头协议等不规范合同引发纠纷现象的发生,通州区还印发全区统一的规范性合同文本,并规范了全区土地流转的程序,即:民主决策、规划预审、司法审核等程序。为了加强土地流转合同的档案管理,区、镇、村三级共投资近千万元,为各镇、村购置了档案柜等档案管理的必备用品,区档案局按照相关规定与区经管站联合下文,就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办法。
    手段六:完善矛盾调处机制。在二三产业和都市型农业的迅速发展背景下,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随之产生。通州区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建立调处、仲裁机制,保证了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为农村和谐稳定提供了保障。
    首先、加强了对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调处的组织领导工作。各乡镇充分认识了土地流转工作的复杂性和重要性,一把手要亲自抓,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形成部门联动机制,增强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依法解决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矛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其次、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的调处工作。乡镇、村建立了两级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处组织:村级建立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小组;乡镇建立了由农业、经管、信访等部门参加的土地承包纠纷调解委员会,切实承担起调解农村承包土地纠纷的责任,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区级加强了对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查研究,掌握动态,做好指导和管理工作,依法保证农村承包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
    再次、根据《北京市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办法》,通州区将调整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筹建农业承包合同仲裁庭,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
    手段七:政策扶持机制。依法推进农村土地流转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为积极引导土地流转、扩大流转规模、提高流转质量、降低流转风险,结合通州区实际,区政府制定了较完善的配套政策,促进了该区土地流转工作健康、规范、有序进行。
    自2004年以来,通州区陆续出台了《通州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关于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加快都市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关于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等政策性文件,规范了土地流转行为,提高了农民的参与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流转环境。为了鼓励规模流转,提升流转效益,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通州区政府还制定了“以奖代补”政策:一是规模大、租金高、流转期限长的流转项目;二是拥有土地流转金、就业薪金和股份分红“三金”收入的土地专业合作社及农业项目;三是以农业产业规划为依托,在第一项标准的基础上,确保每10亩地安排本地1名农村劳动力就业,且劳动合同在3年以上、人均月工资在800元以上、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农业产业,区政府将于年底综合评比后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
    几年来,通州区通过持续创新的服务手段极大促进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该区土地亩流转收益明显增加,由2007年的867元增加到2009年的911元,最高每亩年收益达到了2500元以上。2008年底全区土地流转总金额为2.2亿元,土地流转户每年增收2400元。同时,规模化土地流转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解决了广大农民的就业问题,截止到2009年,通州区通过土地流转解放农村劳动力10000余人,其中就地安置劳动力6000余人,从事二三产业就业的有4000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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