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村危房改造 新建房每户最低补1万
    2009-10-30    记者:胡锦武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近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财政厅共同出台了《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农村危房改造中,对于新建房屋原则上每户补助1-1.5万元,家庭最贫困、住房最危险的可按上限补助。
  此外,对于维修住房的,则根据房屋破损程度实施分档补助,最高不得超过1500元。江西省各试点县(市)在确保完成试点任务的前提下,可结合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等不同情况确定分类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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