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立:应强化地方政府稳定房价的责任
    2009-10-22    作者:记者 王云 实习记者 吴黎华 王婧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讯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郑新立日前表示,应强化地方政府在稳定城市住房价格上的责任。
  郑新立是在主题为“如何保持扩大内需政策的可持续性”的第四期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每月谈”上做出如上表示的。他表示,目前大多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都高度依赖土地出让,为了保证地方财政,一些地方政府把土地出让价格抬得很高,造成房屋成本高企;另一方面,由于能带来财政收入,一些地方政府乐见房地产市场的高速发展,在居民住宅价格高涨的同时,应该却没有主动采取各种调控措施来抑制房价的非理性增长。
  郑新立在这次活动中还指出,居民消费率过低是目前国民经济中很不协调的重大比例关系,必须采取重大措施,提高居民收入在GDP中的比重和居民消费率。郑新立建议,调整收入分配结构,要着力提高中低收入者特别是农民的收入。通过预算,税收等调节杠杆在初次分配中提高劳动报酬比重,降低资本所得比重;在再分配中,提高居民收入比重,降低国家收入比重,要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将国有企业利润的一定比例用于社保基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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