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5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截至目前,商务部仍未收到腾中重工提交的任何正式申请,对于腾中重工对外购买协议的具体内容也没有详细的了解。因此,商务部还没有到达受理申请的阶段。 “到目前为止,我们对腾中重工对外交易中所涉及的交易的内容、交易的结构、交易的方式都没有准确的信息。”姚坚说,从交易内容看,究竟是要购买悍马的品牌还是外观设计,还是对外实施股权的收购,不是很清楚;从交易结构看,也不是很清楚;此外,对交易所需的资金、后续经营的投入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后续发展模式,目前商务部还没有进一步的了解。 姚坚指出,如果中国企业仅仅是收购国外的品牌、技术,特别是外观设计,并且收购的品牌或外观设计有意在中国境内使用,应当按照商标和技术进出口管理的有关规定,由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负责管理。如果企业有购买行为,计划进口并且在中国市场销售进口汽车,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在取得品牌授权并且在工商部门完成必要的登记和备案的前提下办理进口许可。 如果中国企业以股权收购或通过境外公司对外投资,都属于境外投资,需要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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