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贴“折腾人”:领79元要花80元路费
重庆有关负责人已被停职问题初步解决
    2009-09-24    作者:本报记者 王晓磊 周文冲    来源:经济参考报

    重庆万盛区退休职工王新声,每月住房租金补贴79.52元,却被房管所要求每月必须由本人亲自签字领取,而往返车费都要80元。此事被披露后引起了社会各界广泛质疑,不少网友表示这事办得不近人情,是“折腾老百姓”。
    《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万盛区委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已经责成区纪委调查此事,制定出“折腾人”规定的房管所所长已经被停职。万盛区房管局表示,王新声每月的租房补贴已经由79.52元提高到250元。

    花80元路费领79元补贴

    79元出头的补贴,完全可以用汇款的方式发放,也可以每季度或每半年发放一次,何至于非要每个月签字领取,来回折腾人?记者调查了解到,面对王新声的质疑,房管所给出了一个被部分网友称为“根本逻辑不通”的回应:“由于租金补贴只事宜你本人在本区居住,拆迁人要求每月由你本人到拆迁人处签字领取。”
    有评论认为,王新声在哪里居住,和他领取租房补贴的方式有什么必然联系?这不是强词夺理,故意折腾人吗?
    由于这项有刁难人嫌疑的规定,53岁的王新声只能望路费而兴叹。他向《经济参考报》记者算了一笔账:“我现在住在重庆主城渝北区,假如要领这笔钱,必须每月从渝北区两路先花5块钱坐公交车,到达重庆南坪长途汽车站;再花35.5块乘坐长途汽车到万盛区;然后再花钱坐公交或打车才到房管所,一个来回就要花80多块钱车费,而补贴只有79.52元。如果不能当天赶回来,要吃个饭、睡一晚,那就更承受不起了。”
    事实上,仅靠每月79元钱的补贴,在如今的万盛也很难租到房子。王新声租不起房子,只能暂时寄居在重庆主城区的亲戚家中。

    “折腾人”的规定何以出台

    据了解,这项让不少人觉得匪夷所思的“折腾人”规定,源起于两年前王新声所租公房的拆迁补偿。记者采访获悉,今年53岁的王新声是万盛区川剧团的职工,从区文广新局退休,过去租住着万盛老街区的一套公房。2007年该房拆迁,万盛区房管所临时找了套房子安置他,但由于房子不配套,王新声不愿住。最终万盛区房管所和王新声达成了协议,由房管所每月补贴他100元钱用于过渡性租房,但要扣除原住公房的租金20.48元,实得补贴79.52元。
    对于引起广泛争议的“必须每月上门领取”的规定,万盛区房管所的上级部门———重庆市万盛区房管局局长殷成贵表示,这项规定确实有失当之处。经过调查,房管所作出这项规定的原因大致如下:2008年时,万盛区房管所认为原先和王新声签订的租房补贴合同存在问题,需要重新修改。而王新声住在重庆主城区,房管所要找到他本人比较困难。为了让他尽快回来办结合同相关事宜,房管所才作出了“必须本人亲自领补贴”的规定。此外,这一规定也是为了防止他人冒领补贴。

    责任人被停职,问题正在解决

    万盛区委办公室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这件事发生后,万盛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已经责成区纪委进行调查。万盛区房管所长已经被停职,并视调查结果,将可能启动问责机制。
    “房管所的相关工作确实有不妥当的地方。”殷成贵说,自己得知此事后也很吃惊,并对房管所的工作进行了严厉批评。他表示,自己作为房管所上级部门的负责人,对这件事付有责任。为此他给住在主城区的王新声打电话表示了歉意。殷成贵同时表示,据了解王新声近期曾三次来到万盛,虽然不是来找房管所办事,但这些路费将全部给予报销。
    记者最新从重庆市万盛区房管局了解到,房管局已经研究出新的解决办法。王新声每月的租房补贴由79.52元提高到250元。23日下午,房管局已经和王新声签订了新的补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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