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美气候合作中趋利避害
    2009-09-17    本报记者:王志伦    来源:经济参考报

    9月1日,工人正在上海世博会中国馆屋顶安装单晶光伏组件。中国馆和主题馆两个场馆的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3127千瓦。建成后年均可发电284万度,每年可节约标准煤1000吨,年均减排二氧化碳约2500吨,二氧化硫84吨,氮氧化物42吨,烟尘762吨。新华社记者:任珑 摄

    6月12日,美国总统气候变化问题特使托德·斯特恩在华盛顿美国国务院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他此前对中国的访问情况。斯特恩说,中国对发展低碳经济的承诺以及在发展经济时已采取和正采取的限制温室气体排放措施令他印象深刻。新华社记者:蒋国鹏  摄

  气候变化问题作为重大的全球性问题,既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又事关中美两国现实的经济利益。今年7月底举行的中美首轮战略与经济对话,首次将气候变化问题列入对话的重要议题,备受国际社会关注,也成为中美关系中新的亮点。日前,一些学者、专家在北京举行研讨会,对中美气候合作进行了探讨。
    专家认为,中美加强气候合作事关发展中美关系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两个大局,具有不少共同利益和一定基础,但也存在不少分歧和障碍,在落实双方达成的加强能源、气候变化和环境合作谅解备忘录方面也有不小难度。在中美气候合作中我国宜趋利避害,在防范美国借减排问题压制中国发展的同时,积极推进我国技术创新。

    中美加强气候合作事关两个大局,成为中美关系中的新亮点,也为国际社会所乐见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陈迎等专家认为,对于中美气候合作,应从发展中美关系和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进程这两个大局来加以看待。
    从发展中美关系的大局来看,中美加强气候合作说明,与政治议题和经贸议题相比,能源和气候变化议题在中美关系中的地位上升,成为新的亮点和“黏合剂”。
    从美国对华政策看,奥巴马政府上台后对美国气候政策做出积极调整,是对国内选民和国际社会的回应,气候变化已成为其内政外交的结合点。早在奥巴马政府上台之前,美国多家智库就为新政府准备好了加强中美能源和气候变化合作的路线图。他们一致认为能源和气候变化领域将成为中美关系中的新亮点,提出加强双边合作应对气候变化的具体领域和关键技术,并建议召开有关清洁能源的中美峰会。这些智库与美国政府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政治决策中具有不可低估的影响力。
    从国际应对气候变化进程的大局来看,中美气候合作对多边国际气候合作和谈判进程具有重要影响。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日益临近,这次会议的多边谈判能否成功,不仅需要主要大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国内政策做出积极转变,也需要主要大国之间就此达成双边协议,这样才可能为陷入僵局的国际多边气候谈判注入新的活力。因此,中美将气候变化问题纳入对话议题,对国际社会而言是一种期望,也被国际社会视为一种积极的信号。在某种程度上,国际社会普遍乐见中美加强气候合作。

    中美开展能源和气候合作具有不少共同利益和一定基础

    中美在能源、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已有相当的基础。在此前举行的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双方已将能源与环境列为六大关键合作领域之一,并签署了《能源和环境合作十年框架协议》,并针对确立的优先合作领域陆续制定了项目及实施路线图。从2003年起,中美召开双边气候变化工作组会议。2005年美国倡导成立的“亚太清洁发展和气候伙伴计划”和2007年起美国主导召开的“主要经济体能源与气候变化会议”等多边国际气候机制,中国都参与其中。
    陈迎等专家认为,中美进一步加强能源与气候变化领域的合作有广泛的共同利益,对稳定和发展新型中美关系具有积极的作用。
    首先,奥巴马政府的首要任务是应对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并为此提出绿色复苏计划,将新能源技术作为增加就业和刺激经济的新的增长点。中国在实现保增长目标的同时,也必须加强节能减排,并借此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美国十分看重中国加强节能减排将创造的巨大清洁能源市场需求。
    其次,中美都是温室气体排放大国,美国作为唯一的超级大国,奥巴马政府调整气候政策,也有争夺气候变化的国际话语权和领导地位方面的考虑。而中国的快速发展,也使得国际社会要求中国承担更多与自身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国际义务的压力不断增加。
    此外,保障能源安全也是中美两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中美两国通过气候合作,加快减排技术以及新能源技术的创新,无疑有利于两国应对能源安全方面的挑战。

    中美加强能源和气候合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障碍

    由于政治制度、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以及战略利益的不同,中美加强能源和气候合作也不可避免地面临一些困难和障碍。美国社会普遍认为,中国没有承担减排义务,通过不公平竞争抢走了美国的就业机会,致使美国近来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有所抬头。奥巴马政府虽然调整了美国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政策立场,但同时坚持把中国捆住,要求中国做“负责任的利益攸关方”,承担更多的“全球性责任”。而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参与国际合作的优先领域是提高技术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因此,中美之间在这个问题上存在一种既合作又竞争的微妙关系。 
    具体到气候谈判的关键议题,中美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
    在减排目标上,中国要求发达国家2020年在1990年基础上至少减排40%,而根据美国最近通过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美国选择2005年为基年,到2012年减排3%(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增加排放12%),到2020年减排17%(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4%),到2050年减排83%(相当于在1990年基础上减排80%)。但是,美国制定的这个长期减排目标不仅能否实现令人怀疑,而且这些目标完全可能在其政府轮替后根本不算数,因此并不可信。美国对减排的经济影响仍心存疑虑,对制定近期目标非常谨慎。不仅如此,美国还试图以部门为突破口,压中国承担更多减排义务。
    在技术和资金方面,中国要求发达国家更好地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规定的义务,向发展中国家优惠转让低碳技术,提供额外的资金援助,并在谈判中提出了一整套加强技术转让机制的建议,提出发达国家每年拿出GDP的0.5%-1.0%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则淡化政府的作用,强调技术都由私人部门掌握,涉及知识产权问题,技术转让更多应靠商业途径取得,而发展中国家保护知识产权不力造成技术转让方面的障碍。
    在适应问题上,中国强调减排和适应并重,适应对发展中国家更为紧迫,要求发达国家提供技术和资金帮助。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则强调适应行动是在当地发生的,不具有全球利益,将适应视为发展中国家自己的事情,不愿意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
    在碳关税问题上,自美国众议院今年6月底通过包含向进口产品征收“碳关税”的《清洁能源与安全法案》后,尽管参议院尚未表决,专家也估计美国未来真正实施“碳关税”的可能性并不大,但这一问题已成为中美贸易中的热点话题。倘若发达国家征收碳关税,无疑有以保护环境为名、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的嫌疑。
    专家们认为,碳关税是针对可能产生的碳泄漏提出的,从理论上讲有一定的合理性,也有希望在WTO逐步合法化,因此在发达国家得到广泛的支持,美国立法包含这一条款也是为了争取国内利益集团的支持。但关键是,碳泄漏的程度是有争议的,现实检测也很困难,采用碳关税校正碳泄漏很难适度。作为单边贸易措施,一旦引发双方的贸易战,对双方的损害都很大,后果不可控制。在多边国际气候谈判进程中,则只会加剧南北对立,阻碍谈判进程。而且,不同国家之间减排努力的可比性也很难衡量。印度在今年8月第三次波恩气候变化非正式会议上提出,未来哥本哈根达成的国际协定,可明确以法律条款禁止任何国家对尚未承担减排义务的国家进行征收碳关税等贸易制裁的手段。

    中美关于加强能源、气候变化和环境合作的谅解备忘录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专家们认为,此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就两国加强能源、气候变化和环境合作达成了一个谅解备忘录,这是一个好的开端,但距离实质性的成果还很远,将来的落实更有难度。要真正落实备忘录并取得成效,仅有政治上的共识、制度化的对话机制是远远不够的,关键是确定重点合作领域和采取具体行动,尤其是落实资金和转让相关技术,在这方面美国未必有诚意。2005年美国主导成立了“亚太六国清洁能源和气候伙伴关系计划”,但因没有相应资金的投入现已偃旗息鼓,就是前车之鉴。要美国政府拿纳税人的钱资助其他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从美国法律制度和决策程序看也是不可能的。

    加强更广泛的国际多边合作,主动确定优先合作领域,推动技术创新

    专家们还就中美气候合作及国际气候变化问题提出了一些对策建议。

    一是在加强中美气候合作的同时也要推进国际多边合作。

    陈迎等专家认为,治理国际气候变化问题仅靠中美两个大国是不够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和《京都议定书》是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一个合适的框架,作为国际气候谈判的重要基础不可动摇,任何框架外的双边或多边合作机制,只能作为框架内谈判的一种有益的补充。因此我国在加强中美气候合作的同时,必须加强更广泛的国际多边合作,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政策协调。

    二是主动确定优先合作领域,注重合作实效。

    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美国研究所所长袁鹏等专家认为,此次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就能源与气候变化议题展开探讨,重在加强互信,建立制度化的对话机制,但并不一定能解决实质性问题。鉴于双方在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分歧和关注点不同,中美气候合作在求同存异、务实合作、寻求共赢的同时,出现分歧和交锋在所难免。
    建议主动确定切合中国可持续发展需要的优先领域,列出技术清单,开展务实的技术研发和示范,并落到实处。例如,可将美国提出的清洁煤技术作为两国合作的优先领域。

    三是在推动减排的同时推动技术创新。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世界发展研究所副所长丁一凡等专家认为,中美进行气候合作,美国有自己的意图,将气候问题作为制约中国的一张牌,利用中国的市场和风险投资来开发美国的节能减排技术,在国际气候变化谈判中取得主导地位和话语权。
    清华大学中美关系研究中心研究员周世俭认为,今后五年到十年,美国可能将主要靠温室气体减排、二氧化碳排放配额来制约中国的经济发展。美国现在的策略,一是要求中国和美国、欧洲、日本等西方发达国家一样承担减排责任,二是要分化中国和发展中国家。而中国现在正处于工业化中期,重工业在持续增加,能源密集度在不断提高。
    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李长久等专家建议,我国一方面要积极参与国际多边气候谈判,坚持联合国的框架协议。另一方面也应主动开发代替化石燃料的新技术和新能源,既减少排放,又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抢占新能源技术的制高点。
    新华社世界问题研究中心研究员杨元华等专家认为,现在气候变化问题的主导权掌握在西方国家手里,它们实际上是想建立一个由西方控制的气候变化秩序。可以预料,在最近两个月内将先后在泰国曼谷和西班牙巴塞罗那举行的两次联合国气候变化谈判会议上,各国将亮出自己在气候变化和减排问题上的底牌。届时,将于年底举行的联合国哥本哈根气候变化会议成功与否,将基本可以看出端倪。我们应仔细研究,及早应对。

[背景资料]

   《京都议定书》

    为了人类免受气候变暖的威胁,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缔约方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旨在限制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以抑制全球变暖的《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规定,到2010年,所有发达国家二氧化碳等6种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比1990年减少5.2%。具体说,各发达国家从2008年到2012年必须完成的削减目标是:与1990年相比,欧盟削减8%、美国削减7%、日本削减6%、加拿大削减6%、东欧各国削减5%至8%。新西兰、俄罗斯和乌克兰可将排放量稳定在1990年水平上。议定书同时允许爱尔兰、澳大利亚和挪威的排放量比1990年分别增加10%、8%和1%。
    《京都议定书》需要在占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55%以上的至少55个国家批准,才能成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中国于1998年5月签署并于2002年8月核准了该议定书。美国人口仅占全球人口的3%至4%,而排放的二氧化碳却占全球排放量的25%以上,为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美国曾于1998年签署了《京都议定书》。但2001年3月,布什政府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将会影响美国经济发展”和“发展中国家也应该承担减排和限排温室气体的义务”为借口,宣布拒绝批准《京都议定书》。
    2005年2月16日,《京都议定书》正式生效。这是人类历史上首次以法规的形式限制温室气体排放。
    为了促进各国完成温室气体减排目标,议定书允许采取以下四种减排方式:一、两个发达国家之间可以进行排放额度买卖的“排放权交易”,即难以完成削减任务的国家,可以花钱从超额完成任务的国家买进超出的额度。二、以“净排放量”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即从本国实际排放量中扣除森林所吸收的二氧化碳的数量。三、可以采用绿色开发机制,促使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减排温室气体。四、可以采用“集团方式”,即欧盟内部的许多国家可视为一个整体,采取有的国家削减、有的国家增加的方法,在总体上完成减排任务。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NationsFrameworkConventiononClimateChange,简称《框架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它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1994年3月21日公约正式生效。
    公约由序言及26条正文组成。这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控制大气中二氧化碳、甲烷和其他造成“温室效应”的气体的排放,将温室气体的浓度稳定在使气候系统免遭破坏的水平上。公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规定的义务以及履行义务的程序有所区别。公约要求发达国家作为温室气体的排放大户,采取具体措施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并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以支付他们履行公约义务所需的费用。而发展中国家只承担提供温室气体源与温室气体汇的国家清单的义务,制订并执行含有关于温室气体源与汇方面措施的方案,不承担有法律约束力的限控义务。公约建立了一个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使其能够履行公约义务的资金机制。

[相关链接]

    中国主动迎接“低碳经济”

    我国在“十一五”规划中,设定了5年内“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2009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提出了2020年的发展目标:单位GDP能耗比2005年降低40%至60%,单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降低50%左右。今年上半年提出加大扶持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的新举措,力争使其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碳关税”成中美分歧焦点

    所谓“碳关税”,是指对高耗能的产品进口征收特别的二氧化碳排放关税。美国能源部部长朱棣文在其就职不久后公开表示,如果其他国家没有实施温室气体强制减排措施,那么美国将征收“碳关税”,这有助于避免使美国制造业处于不公平的竞争状态。美国众议院的《美国清洁能源安全法案》通过了征收“碳关税”的条款。
    中国商务部部长陈德铭在与美国商务部部长骆家辉举行会谈中表示,愿与美方进一步加强技术和投资贸易合作。但强调指出,中方反对在国际贸易中实行征收“碳关税”的做法,此举违背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及《京都议定书》确定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在气候变化领域“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事实上将成为贸易保护主义的新借口。

    中国将继续积极推动谈判进程

    率团参加联合国2009年第二次气候变化国际谈判会议的中国代表团代理团长李高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中国将继续积极推进谈判进程,努力促成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取得成果。”李高说,中国制定了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提出了降低单位GDP能耗的指标和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目标,并采取强有力的政策措施。

    低碳经济

    低碳经济是指温室气体排放量尽可能低的经济发展方式,尤其是二氧化碳这一主要温室气体的排放量要有效控制。在全球变暖的大背景下,低碳经济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关注。
    近些年来,科学界以及各国政府已经基本达成一致,认为人类活动导致地球大气层中的温室气体(尤其是二氧化碳)不断增多,气候正在发生变化。在可预见的将来,温室气体水平过高导致的全球变暖会对人类生活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推行低碳经济被认为是避免气候发生灾难性变化、保持人类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之一。
    低碳经济以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为基础,其实质是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创建清洁能源结构,核心是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发展观的改变。发展低碳经济是一场涉及生产模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国家权益的全球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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