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虽然我国慈善捐赠水平不断增长,去年全国接收慈善捐赠款物比2007年增长了3.5倍,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究其原因,一方面是我国公益机构发展存在缺陷,严重制约了企业募捐;另一方面,现阶段我国并无慈善领域的统一法律,制约了慈善事业的发展。
9月16日,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慈善发展报告(2009)》发布,提出了上述观点。报告指出,2008年,中国接收国内外各类社会捐赠款物共计1070亿元,是2007年的3.5倍;募集彩票公益金371亿元,比2007年增长4.2%;增加志愿者1472多万人,年增长率达31.8%。
但是,我国慈善捐赠水平与美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报告认为,这是两方面原因导致的。首先,当前我国非营利机构的发展还不能完全适应市场机制,没有很强的经营能力,不能很好的在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者和捐赠对象之间建立联系。就宏观层面而言,我国公益机构的数量十分有限,而且往往行政化色彩较浓,远没有形成市场化的竞争局面。我国公益机构自身的管理与运作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
其次,现阶段我国并无慈善领域的统一法律,相关规定还是散见于特别法和行政法规规章之中。从整体上看,我国有关慈善事业的法律法规滞后于慈善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已经成为制约慈善事业更好更快发展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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