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在采购单位中聘请政府采购协管员
    2009-09-16    记者:魏蒙    来源:经济参考报
    本报广州电  江门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透露,已着手在广东省率先建立政府采购协管员制度,以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多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
    据江门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此项工作的叶松泽介绍,政府采购协管员主要采用由各采购单位推荐的形式产生。其工作关系不改变原有性质,业务上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指导。
    根据江门市财政局与江门市监察局联合制定的相关管理规定,政府采购协管员的主要职责主要有六个方面:一是负责审阅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并签署意见;二是负责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在本部门、单位宣传贯彻和落实,拟定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办法;三是办理本部门、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及相关资料的报送、报批;四是按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本部门、单位的分散采购项目,并将招标(谈判)文件、采购合同和采购结果等有关资料及时报送江门市财政局备案;五是及时上报本部门、单位的政府采购统计报表,并对有关数据信息进行分析、报告;六是与江门市财政局、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工作联系和信息沟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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