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的镜子应当先照向谁?
    2009-09-01    本报记者:肖婧 整理    来源:经济参考报

    审计署于7月17日公布了今年16省区市国税部门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1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税部门违规将71户企业的130.92亿元税款延期征收,占企业当期应缴税款的54%;而116户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的企业,有85户不符合条件,享受的税收优惠达36.31亿元。近日,首批24家进行自查的大型企业集团中有12家被国税总局抽查出问题,偷漏税率高达50%。
    而又据报道,国税总局正要求大型企业进一步补缴税,原计划从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中追缴200亿元税款,这一目标现在已提高至300亿元。全年税收稽查任务也在不断地加码,从年初制定的保证稽查700亿元、力争800亿元,最终增加到1000亿元,这几乎是2008年全国税务系统稽查总额513.6亿元的一倍。
    一连串的新闻不禁让人质疑:税务稽查这面镜子应当先照向谁?大型企业?税务部门?抑或是“稽查”本身?

    大型企业大面积偷漏税暴露体制漏洞

    据中国新闻网报道,多位专家分析了大型企业出现大面积偷、漏税现象的原因。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认为,沿承了计划经济模式,大型企业的文化仍是“家”天下———单位就是员工的家,每个人都是“单位人”。在员工福利方面,看起来是个人与单位之间的博弈,实际上是单位与国家之间的博弈。越是大型企业这种博弈就越严重,再加上现在的税收制度是单位“代扣代缴”,为了增加员工福利,单位能少扣就少扣,能少缴就少缴。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认为,我们过去的税收是“税率较高,执法不严”。这个问题在财政收入大幅增长的时候显露不出来。但是,当财政收入的增长步入了正常轨道,这个问题就暴露出来。如果说制度存在漏洞,企业偷、漏税成为一种常态,那么规范的意义就大于罚款的意义。
    中国税务学会副会长安体富认为,出现问题的企业原因是多样的,不能一概而论。有的企业是故意偷、漏税,如果数额巨大、情节恶劣的,应该予以法律手段处罚;有的企业出现问题可能是对税收规定理解的不到位。如果对问题企业一概采取严厉的处罚,会为经济的复苏带来伤害。

    谁都照到了就没照到税务部门自己

    一项始自今年3月、由国税总局掀起的全国范围针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稽查风暴,本应于7月20日结束。该查的查了,该收的收了,甚至该罚的也罚了。谁知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审计署7月17日发布的税收征管情况审计调查结果矛头直指税务部门。
    审计署狠狠的一记耳光让税务部门的漏洞公然天下:自由裁量权太大和缺乏限制性条件,且酿成严重后果。按理,对此税务机关怎么也得解释一下,在此漏洞里该承担多少责任?说明漏洞里税收的去向,以及谁获得了何种程度的好处?
    但,一切静悄悄。虽然审计署在公告后对媒体表示“税务总局很重视”,但怎么个重视法?准备怎么办?谁也不知道———因为税务总局什么也没说。
    陈宁远撰写的一篇评论文章批评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文件说,仿佛一面镜子,该照到的似乎都有了,但遗憾的是这面镜子没有照到税务系统自己。
    文中写道,关于追缴,至少有两层含义,一是该缴的没有缴;二是该缴的尚未缴。该缴的没有缴是漏税,应该罚。但该缴的尚未缴,也许是因为税制本身就有弹性。现在经济形势不明朗,该缴的税尚未缴,到底是税务系统的理由充分,还是企业情在理中,在当今中国的税收制度下,是很难说的。
    另外,文章还指出,即使税收保增长理由再充分,税务也不能凌驾于社会其他行业之上。从这个角度说,从中国经济的现实说,税收的镜子应该照照税务部门自己。因为任何涉及财富增加的行为,都有成本和收益的关系,税务工作也不例外。但我国税收成本之高,“堵漏增收”的镜子却没有照到。税务部门若在这方面下点工夫,也许比追缴该缴的税的运动,效果好多了。
    我国近年来税收征收成本率已接近8%,一般发达国家的税收征收成本率基本维持在1%左右。我国在1994年税制改革前,税收征收成本率为3.12%;税制改革后,征收成本率就一路升高,从1996年的4.73%,升到如今近8%,翻了一番还多。
    “假如我们的税收征收成本率能够回到从前,比如回到3.12%左右,若按国税总局目前公布的数字,今年上半年税收总额29530.07亿元,征收成本率下降4%,就有1200多亿元能省出来,年度任务超额完成。税收的镜子若照在税收成本上,税务部门岂止为财政增收?还有很大的减税空间,于民实惠啊。”作者认为,要保持今年的税收持续增长,降低税收成本才应该是堵漏增收的重点。

    税务稽查逆周期而动不合理

    不少人认为,国税稽查加力时机的选择让人玩味。当下,在金融危机还未过去,众多企业生产经营刚刚有所恢复的时候,休养生息才是合理的做法,但税务稽查却偏偏选在这个时候发力。今年上半年,全国税收总收入只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减收1895.68亿元。“原因很简单,今年国家银库告急,不追缴应该拿到的税收,无法应付积极财政政策要求的更大支出。查税年年有,今年力度尤其猛。”有评论人士调侃道。
    一篇署名廖料的评论文章建议,税务稽查应该在经济形势好的时候加力,在经济困难时期,对企业则应雪中送炭而非釜底抽薪。
    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讲究逆周期性,在过热时通过从紧货币财政政策进行调整,而在经济遇到困难的时候通过宽松货币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经济,这样做目的是尽量熨平经济周期波动,让经济能够平稳增长。文章指出,既然国家的经济政策是逆经济周期的,那么我们的税务稽查为什么不能和财政货币政策一样,起到烫平周期波动的作用呢?在经济异常火热的2006年和2007年,国家税收高速增长,财政盈余大幅增加,税收财政都没有负担,税务稽查显得可有可无,其实,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稽查的力度反而应该加大。
    陈宁远在其评论文章中指出,1995年以来,中国财政收入一直以超过GDP增速两倍以上的速度增收(几乎每年20%以上)。进入新世纪,财政收入差不多每年增加1万亿元以上。即便去年全球经济一片萧条,我们的财政收入总额也从5万亿元涨到6万多亿元。这种超高速的税收增长,严格地讲完全违背了财政收入长期应保持不超过国民经济增长率的基本道理。
    “现在还要维持这样的高速增长,就不合理了。”陈宁远分析表示,因为经济环境在发生变化,今年上半年税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一点,是因为经济环境不好,税基和税源发生了变化。税收此时下降,不是国家主动下调税率的结果,至少也该是国家必须接受的事实。这符合国家财税丰年补歉年的一般原则,尤其在我们保持了十多年高速增长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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